安阳市殷都区曝光安全生产隐患241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6处,截止10月9日还有1处一般隐患正在整改。
一、安阳市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2304综采工作面上顺槽通尺200m处电缆与供风管路间距不足300mm。
2.2304综采工作面上顺槽超前支护段一台粉尘传感器吊挂高度距底板1.4m,不符合标准要求1.5m-2m。
3.2304综采工作面上顺槽超前支护外一台灭火器检验标签受潮字迹模糊不清。
4.2304综采工作面编号83#支架处煤墙片帮。
5.2304综采工作面上顺槽超前支护段一根单体柱编号牌脱落。
6.2304综采工作面编号185#支架处接线盒电缆标示牌脱落。
7.23采区第四中部车场受矿压影响,监控设备硐室口5m范围巷道底板鼓起。
8.2304综采工作面下顺槽转载机机头挡煤板销轴开口销变形。
9.23采区第一中部车场斜坡坡底水沟内存在淤泥,需清理。
10.23采区边界煤柱工作面辅助巷风门里调整轨道处,调整后未及时对轨道道心进行回填。
11.-135m水平永久避难硐室皮带侧洗手池下水管未定期冲洗有异味。
12.《安阳市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中,工会职责中参与事故调查职责内容叙述不明确。
13.《安阳市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中组成人员缺少工会和职工代表。
二、安阳县某矿区
1.360平台有部分表土未及时清理;360平台、375平台局部浮石未及时清理,375平台坡面未设置警戒线。
2.375平台液压锤锤头未能及时存放在合理位置;375平台存在“根底”现象,需处理。
3.现场2台挖掘机需增加反光标识,1台反光标识老化,1台挖掘机窗户玻璃松动、发动机护罩破损。
4.避炮棚位置与爆破点距离不足300米。
5.现状图无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签字,监控、监测设备未上图。
6.375平台中部道路需增加限速、鸣笛、禁止超车警示标志。
7.排水沟局部地段碎石未及时清理。
8.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安全检查工3人,花名册只登记2人;电工2人,花名册只登记1人。
9.安全费用投入情况台账,只记录警示标志、劳动防护、隐患排查、教育培训方面的投入,与计划不一致。
10.紧急撤人记录未明确当天作业人员数量及撤离情况。
11.应急演练方案未明确具体参演人员名单。
12.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中,显示重伤事故由公司安环办调查,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13.375平台与390平台间联络道(用于人员、设备、材料、机械通行),大于设计坡度(8%)的10%(现场设置有警戒线,但道路未截断)(重大事故隐患)。
三、安阳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双预防体系与编制导则要求不一致,作业活动风险分级辨识评价方法引用错误。
2.缺少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无燃气安全“全链条”落实情况。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合格分数线,无培训试卷。
5.站区内部分法兰盘锈蚀,无跨接线。
6.站区内气相管道部分安全阀锈蚀严重。
7.消防水池无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四、安阳县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1.部分手持可燃气体探测仪未进行定检。
2.双预防体系内容与编制导则不符,如作业活动风险分级划分未使用LEC安全评价方法。
3.柴油等生产成本计入安全费用内。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实际不符,如未见隐患整改回执单。
5.站内消防水池缺少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五、河南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1.双预防体系内容与编制导则不符,如作业活动风险分级划分未使用LEC安全评价方法。
2.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未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或签发。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明确新员工入职培训时长。
六、安阳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8月份一次隐患排查记录表未填写具体日期,且这次排查记录表对应的照片是7月份的,无法对应。
2.未制定2025年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
七、河南某能源有限公司
1.煤气柜04柱静电接地螺栓松动。
2.粗苯工段1期2#回流泵运行状态,电流显示不准确;粗苯工段1期1#富油泵运行状态,电流表显示不准确。
3.受限空间作业票编号0220250728001,申请单位意见、作业单位意见、审批人意见批示时间相同。
4.2025年相关培训多次考核程序为现场抽查考核,年度培训计划未体现全员考核时间和频次。
八、安阳县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仅有2人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证,不能满足生产要求。(重大安全隐患)
2.企业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3.企业2025年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主要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实施。
4.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未配备UPS电源供电。(重大安全隐患)
5.厂区道路上方管道缺少限高标识。
6.锅炉房压力表未粘贴检验合格标签。
7.锅炉水位计未标注上限线。
8.配电室二氧化碳灭火器缺少称重记录。
9.配电室外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检查表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14)第5.2.2条规定。
10.事故水池缺少受限空间标识牌。
11.洗油、萘油罐区缺少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12.装车平台处尾气回收管道法兰未做静电跨接。
13.洗油加工装置二层平台气体检测报警器显示报警值:2475,未见报警处置记录。
14.中控室无人值守,缺少温湿度计。
15.管式炉作业风险等级为重大风险,责任部室为安全科,责任人为杨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控层级与风险等级不符。
16.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部分不符,且未提供2025年特殊作业票证。
九、安阳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1703工作面下顺槽第一部带式输送机54#皮带架处,3根锚索外露长。
2.1703工作面下顺槽第二部带式输送机80#外侧上托辊不转。
3.1703工作面96、98#支架前立柱操作阀液压管接头漏液。
4.1703工作面104#支架架间隙超宽,超过标准化规定。
5.-445m水平车场至1703上顺槽口水沟淤积严重,流水不畅。
6.1701上顺槽11号电缆接线盒一侧电缆标示牌内容模糊不清。
7.1701上顺槽第二部带式输送机跑偏保护未悬挂标示牌。
8.1701上顺槽第三部带式输送机尾烟雾传感器固定在巷道顶部,不便于日常检查和调校,应增加升降装置。
9.1701上顺槽第三部带式输送机190号上托轮架上缠绕有毛线。
10.1701上顺槽第三部胶带输送机191号皮带架前后10m范围,底胶带平托辊距底板高度不足200mm。
11.1701切眼掘进机右后侧机载摄像头被异物遮挡。
12.地面南山瓦斯抽放泵站2台2BEC72抽放泵电机与减速机连接对轮护罩无观察窗,不便日常检查。
13.地面压风机房3号压风机下方有积水和杂物。
14.地面35kV变电站门口悬挂“要害场所禁止入内”,应为“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15.地面35kV变电站编号“红2025-07-06”号工作票中,“断开红24#开关”,“断开瓦2#开关”顺序未明确。
十、安阳某水泥有限公司
1.230平台隐患:坡面浮石未清理,平台坑洼;通往230平台道路碎石未清理;平台长时间未开采,作业面未设置警戒线;平台排水沟流水不畅。
2.《岗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4年5月10日发布实施)中,“总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副总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部分职责规定与《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不符。
3.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依照《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种作业管理实际制定,如:制度中明确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有电工和焊工,缺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4.公司《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和建档监控制度》缺少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和有关文件,制度中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主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内容规定不全面。
5.2024年5月28日火灾演练方案未明确参演人员,实际参演人数小于计划人数;边坡坍塌演练实际参加人数与签到人数不一致。
6.2025年5月28日洪水泥石流演练未明确参演人员。
7.两个生产系统采场工作帮、边坡安全隐患排查应为两套资料,实际只有一套资料。
8.无今年以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9.缺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细则。
10.2025年3月15日重大隐患整改报告(230-245运输道路坡度超过设计坡度10%)缺少主要负责人签字。
11.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如:2025年4月8日,刘某参加了安全教育培训,但未见刘某考核结果;2025年7月9日,刘某考核结果为92分,登记分数为100分。
十一、安阳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GIS管网图未标注次高压管线。
2.未见危险作业审批作业票,如动火作业、高处作业。
3.应急预案未以红头文件下发或主要负责人签发。
4.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未以红头文件下发或主要负责人签发。
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3名从业人员作业证过期。
6.终端用户某快餐(餐饮)(1)灶具连接管超2米,(2)燃气报警装置连接线未加装套管,(3)入户燃气管未加套管和封堵。
7.居民用户王某家中燃气管道接口处与插座安全距离不足。
十二、安阳县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1.终端用户某夜市摊点私接三通。
十三、安阳某燃气有限公司
1.终端用户某餐饮店用餐区燃气管道未进行焊接且无报警器。
2.终端用户某餐饮店管道气报警器位置距屋顶大于30厘米且数值异常。
十四、安阳某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1.终端用户某流动商贩私接三通。
十五、安阳某运输有限公司
1.2025年2月至4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均未填写应到和实到人数,安全员刘某(现职务为安全经理)存在代签情况。
2.制定的《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制度》在互联网上照抄照搬,不符合该公司实际。
3.8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还未召开。
4.驾驶员教育培训未做到全覆盖,60名驾驶员,6月份完成线上培训教育的只有13人。
5.企业所属车辆2025年5、6月份动态监控平台产生超速和疲劳驾驶信息,企业仅处理了2条。
十六、河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应急演练缺少全厂停电应急演练。
2.公司制定了公辅工程火炬等操作规程,但在中控室未配备相关操作规程。
3.甲醇洗涤泵08PA05-B电机电缆接线口加紧装置全部压紧,防爆胶圈未完全起到防爆要求。
4.甲醇精馏装置内部分压力表标记的上限和下限颜色一致,要求区分开。
5.螺杆压缩机C62101-A配套四台电机操作柱接地线压在接地扁钢一侧,要求压在接地扁钢两面。
6.人员聚集报警处置,仅在系统上显示已处理,没有相关处置措施,处置人员等信息。
7.机柜间穿线作业现场施工完毕,现场多出处地板翘起,未及时恢复。
8.2025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326.44万,截止7月投入使用49.7万,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工作进度略滞后。
9.实验中心东侧面向爆炸危险区域1楼设置有玻璃门,需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标准。
10.公司20位加氢工艺专业操作人员仅有一位取得专科化工学历,其他为高中学历或非化工专业大专学历,建议提高重点监管工艺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
十七、安阳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2025年1-7月应急演练方案与脚本未分开制定;演练总结自评报告要素不全,未起到演练自评价效果。
2.系统显示8月6日TD05罐体液位低报警,系统和纸质档案均未登记报警处理措施等情况。
3.2025年度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包保履职、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查等多批次隐患整改台账中显示整改日期、验收日期与检查日期一样,与实际隐患整改情况不符。
4.扫仓罐区域静电接地扁铁未在明显位置做黄绿标识。
5.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公示栏距重大危险源区域距离较远,设置位置不合适。
6.应急物资清单没有有效期或检定期,未对定期检定装备、定期更换物资进行细致梳理。如:正压式呼吸器已过检验有效期。
7.应急仓库和维修工具间、备品备件库混用。
8.消防泵房管理混乱,应急消防泵未见巡检记录本。
9.消防泵房应急消防泵电机接地线未接到对应接地扁钢上。
10.消防泵房配电箱未见安全警示标识牌。
11.石油回收岛仪表接地线不符合要求,需扁钢两侧接线。
12.建议油库应急预案按照一库一案制定,切实与实际相符。
十八、河南某化工有限公司
1.中控室配电室外干粉灭火器检查表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
2.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处置记录台账中缺少处置后确认人。
3.D-303放散槽特种设备告知牌下次检验日期:2023年5月15日,未及时更换。
4.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未提供2025年变更管理台账;D-303放散槽上放空管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5.企业承包商管理管理有关要求散见于多个制度文件,多个文件同时运行。
6.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7.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学习培训不到位。抽查中控室操作人员,苯加氢装置DCS、SIS报警联锁内容:联锁号LSHH-1107的DCS、SIS联锁值,均回答为≥95%(实际DCS联锁值DCS≥90%、SIS联锁值≥95%),对操作规程中报警联锁内容不熟悉。(重大事故隐患)
8.安全仪表系统联锁(报警)投用作业票(作业票编号:20250701),工作内容未填写;安全仪表系统联锁(报警)投用作业票(作业票编号:2025073002),工作危害分析确认栏在仪表确认项内容未填写。
9.苯加氢一期罐区入口处火警按钮、防爆接线盒下部穿线管管节松动。
10.纯苯A槽上压力表、温度计法兰盘未跨接。
11.纯苯A槽东侧气体检测报警器探头下方被竖向接地扁铁遮挡。
12.加氢油罐西侧接地扁铁搭接面积不足。
13.苯加氢一期罐区淋洗设施设置数量不足。
14.苯加氢装置区溶剂罐D208罐体接地极锈蚀严重。
15.加氢压缩机操作柜前未敷设绝缘胶垫。
16.2025年3月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明细台账,列支危废处理费用3718.87元,不应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17.8月31日9时58分,企业智能化平台人员定位系统触发人员滞留报警,报警信息号BJXX1756054858599,直到10时31分,企业尚未处理。
十九、安阳某气体有限公司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主要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实施,且发布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未及时修订。
2.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措施未落实到位,气体充装间内设有员工休息室。(重大事故隐患)
3.高处安全作业证中安全措施不全,缺少作业人员携带安全绳、安全带高挂低用等措施。编号为GC001、GC002的安全作业票涂改作业人、作业时间,现场负责人、单位领导为同一人笔迹。编号为SBJX001的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安全部门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单位领导为同一人笔迹。作业前进行了氧含量检测,分析人员未签字,经现场核查,企业作业使用气体检测仪无法正常使用或作业人员不掌握使用技能。(重大事故隐患)
4.企业配备的安全帽过期(生产日期为2018年)。
5.企业的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未分开设置。
6.环境氧气探测器报警信号未发送至24小时有人值守的值班室或操作室。
7.企业未绘制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点布置图,未建立气体报警处置记录。
8.企业多个消防器材柜缺少应急器材清单和维护保养记录。
9.配电室二氧化碳灭火器缺少称重记录,配电柜上方不应安装灯具,配电柜柜门未跨接,电工岗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
10.企业充装间多个氧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缺少瓶帽、防震圈,且未采取防倾倒措施。
11.企业缺少氧、氩、二氧化碳危险化学品周知卡;储罐区未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12.配件库内杂物较多,地面及墙上多个电缆、电线线头裸露,地面孔洞未封。
13.收发室照明开关固定在可燃材料上。
14.储罐区接地扁铁搭接面积不。
15.氧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缺少生效日期。
16.液氧储罐处使用不防爆扳手。
二十、安阳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21上03下底板巷1000m附近带式输送机胶带约有10m长度飘带。
2.21上03下底板巷带式输送机1140m处缺少一个上托辊。
3.21上03下底板巷瓦斯抽放管5号放水器未用水管将水引至水沟内。
4.21上03下底板巷130m处带式输送机缺少过桥。
5.21上03下底板巷1120m处排水管接口处漏水。
6.21上采区辅助运输上山第一部带式输送机编号23#处防跑偏托辊与底托辊之间有煤泥。
7.21上03下底板巷移动变电站设备硐室底板底鼓变形。
8.21上01上顺槽一坡斜巷距坡头变坡点约6m位置处一处轨道接头间隙超过5mm。
9.21上01上顺槽一坡斜巷巷帮大块浆皮离层。
10.21上01上顺槽一坡双速绞车处一台灭火器缺少检验合格证。
11.21上01上顺槽高位钻场处压风自救装置,一个呼吸罩出风口压力达到0.4Mpa,超过规定要求。
12.21上01下顺槽安装转载机,起桥段下方用道木打点柱支撑不可靠,应采用打木垛方式支垫。
13.21上01下顺槽第二部双速绞车处配备的灭火器在材料、配件、矿车等物件里侧,不便于取用。
14.21上01下顺槽二坡上车场斜巷绞车钢丝绳托辊不转动,坡底保险梯安装位置偏离轨道中心。
15.《关于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的通知》中成员缺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16.《关于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的通知》中工会职责缺少参与事故分析职责。
17.《21上01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中描述的回风巷视频数量与实际安装不一致,少描述1台。
18.《21上01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中单轨吊手动灭火器检查(充电状态,每周一次)描述错误。
19.《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中缺少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
20.北风井瓦斯抽放泵站4#抽放泵减速机润滑油管接头渗油。
21.2025年8月12日北风井主通风机倒机记录,通风防突部人员未签字。
22.新副井提升机房内墙体亮化,各种制度牌板暂时去除,期间未打印制度临时存放在现场。
23.2025年8月29日新副井35kV变电站检修《安全技术措施》,赵某未学习签名。
24.新副井35kV变电站编号大2025-09-01工作票,工作班施工人员6人,其中李某未签名。
二十一、河南某煤业有限公司
1.矿井副井口围墙南北侧无“严禁人员进入”警示牌。
2.矿井主井口无围挡,易造成人员误入,发生坠落事故。
3.进出矿区的“人员登记簿”,无进出时间,需完善。
二十二、安阳县某液化气站
1.双预防体系与编制导则要求不一致,作业活动风险分级辨识评价方法引用错误。
2.管理制度内风险抵押金制度未按要求实施。
3.生产物资计入安全费用内,如切割机计入安全费用内。
4.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未签字,执行部门未签字。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未以红头形式下发或主要负责人签发。
6.三级教育培训无班组级试卷且各岗位培训试卷相同。
二十三、安阳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某车辆二级维护登记表2019至2022年度未登记。
2.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混淆。
3.2025年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未见演练照片资料和演练总结评估。
4.隐患排查频次不够、流于形式,一个月仅排查了一次,一次只排查了一辆车,而且仅显示排查月份,不显示具体排查日期。
5.制定的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培训未实现全覆盖。
6.制定的《从业人员超速处理制度》不规范。
二十四、河南某物流有限公司
1.应急演练后未进行评估。
2.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混淆。
3.6月和7月两条超速未处理。
4.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混淆且过期。
二十五、安阳县某矿业有限公司
1.275平台不平整。
2.275平台边坡浮石未清理。
3.275平台长时间未生产,未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
4.260、275平台部分车档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要求:上宽0.8米,下宽1.6米,高1米)。
5.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缺少附件,如:矿山地质地形图、地质剖面图、监测成果表。
6.无应急物资出入库记录。
7.“三年治本攻坚行动”缺少2024年总结报告。
8.现状图中,监控设备未上图。
9.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缺少“事故向上级监管部门上报”流程。
二十六、安阳某水泥有限公司
1.通往275平台道路车挡不牢固,局部尺寸不符合安设要求。(设计要求:宽1.5米,高1米)。
2.275平台边坡浮石未清理。
3.275平台长时间未生产,未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
4.主运矿道路转弯处未设置鸣笛、限速标识。
5.岗位责任制中,责任人姓名一栏部分未填写,如:未填写办公室责任人姓名。
6.现状图中,监控设备未上图。
二十七、安阳县某供销社
1.全生产管理制度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并以正式文件印发。
2.提供的一张培训考核试卷未体现姓名、岗位。
3.油罐接地线串联接线,缺介质流向标识;92号油罐泄漏检测防爆接线盒未压紧。
4.罐区防潮干燥剂失效。
5.配电室配电箱门接地线缠绕接法不符合要求。
6.风险告知卡填写的安全责任人刘金生不是站内人员。
7.配电室4个干粉灭火器直接放在潮湿的地面。
8.未设置隐患排查公示牌。
9.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制定,如动火分级仍是一二三级。
10.安全管理人员程某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到位。
二十八、安阳市某水泥溶剂用石灰石矿
1.330平台不平整。
2.330平台边坡浮石未清理。
3.现状图中,监控设备未上图。
二十九、安阳某铸业有限公司
1.新员工张某三级教育卡中缺少教育时间,厂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成绩、鉴定意见、授课人均未填写,培训时长低于72学时。
2.2025年6月17日办理的清滚料筒有限空间作业票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安全教育人未签字,完工验收未进行。
3.未见到2025年8月份开展的停水停电事故应急演练记录。
4.企业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要求,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并实施。
5.高炉A04煤气报警仪数值持续显示62ppm。
6.烧结机主控室内配备的空气呼吸器缺少压力值合格检查标准。
7.烧结机机头、机尾两处钢斜梯缺少扶手。
8.铸铁机旁一台起重机防脱钩装置损坏。
9.高炉出铁场平台入口处两个应急疏散指示灯不亮。
10.高炉出铁位上方粘渣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