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豫政金〔2017〕311号)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豫金发〔2019〕203号)文件有关规定,依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好监事会(监事)改革工作的要求。现对殷都区钢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章程、监事的事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变更章程
废止老章程,启用新章程。
二、变更监事
依据省政府国资委员会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钢城小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同时,免除原监事会成员周国宾(监事会主席)、葛辉、朱昊宸、许国强、张关华、李俊丰的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殷都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