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市监〔2025〕40号
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食品专业批发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
为加强食品专业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市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区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食品专业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食品专业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全市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市场内食品销售者严格按照《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内食品销售者落实责任清单》(详见附件)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狠抓措施落实,规范经营行为,健全防控机制,着力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副食品批发市场。主要经营调味品(酱油、醋、调料包)、腌制食品(咸菜、腊肉)、罐头食品等。
(二)休闲食品批发市场。主要经营膨化食品、糖果、巧克力、坚果炒货、糕点烘焙、卤制食品等。
(三)饮料酒水批发市场。主要经营瓶装饮料、酒类、乳制品等。
(四)速冻食品批发市场。主要经营速冻饺子、包子、汤圆、雪糕、海鲜、畜产品等。
(五)其他从事以食品及相关产品为核心,内容覆盖全食品类目及相关衍生产品,集批发、零售、仓储、物流、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批发市场。
三、重点整治品种
各单位要结合《安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展风险排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三无”“山寨”、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覆盖全食品类目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同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酒类产品。白酒是否用食用酒精勾兑、是否以次充好冒充纯粮食酒,是否售卖虚构年份的“老酒”“陈酿酒”“窖藏酒”“窖龄酒”“特供酒”。重点关注线上线下销售或直播带货活动是否把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和调香白酒虚假宣传为固态法白酒,是否使用“纯粮固态发酵”“陈酿”等概念误导消费者,是否虚构白酒窖藏历史、白酒年份以及做旧包装等形式欺骗消费者等问题。
(二)肉制品。是否贮存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无标签、标签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以及来源不明的肉类产品,温控贮存设备及系统是否正常运转,贮存条件是否符合冷藏保存的要求,是否按照食品特性分区存放(如生熟混放、蔬果与肉类混储),导致交叉污染或串味等问题。
(三)食品添加剂。是否违法销售未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用非食品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进行销售,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账以及台账是否完整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与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8月31日)。各单位认真安排部署食品专业批发市场整治工作任务,传达到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办者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市场内食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等,督促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请于8月25日前上报辖区食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基本信息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情况。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深入辖区食品专业批发市场,通过政策宣讲、业务指导、现场观摩等方式强化服务引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市场内食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等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台账,详细记录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三)督导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确保本次整治范围内的食品批发市场及重点品种检查全覆盖,对整改不力或虚假整改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督办,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梳理总结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请于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食品专业批发市场问题整改情况、主要监管措施及成效、典型案例等。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督导调研,确保各项整治要求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务求整治实效。各单位要将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列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聚焦专项整治重点品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有效履行主体责任、自查整改流于形式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场从业人员、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凝聚共治合力,推动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健康发展。
联系人:范媛媛 5139584
附件:1.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2.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内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