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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公开选聘第二届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4 18:22 来源: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2025年-2028年)和公开选聘第二届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范围:工商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政府、院校、村居社区等。

2.行政执法监督员范围:安阳市殷都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公职律师、专家学者、公益组织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热心市民群众等。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刑事处罚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法律或相关专业背景,安阳市殷都区户籍或在安阳市殷都区长期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重视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沟通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5.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三、工作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本地区、本行业的落实情况;

3.受邀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调研、座谈和其他有关活动;

4.接受问卷调查,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基层行政执法有关数据资料;

5.就我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积极监督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过区司法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馈;

3.按时、按要求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日常检查、 案卷评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4.就我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承担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设立和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限均为3年,可以连任,期限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联系点和监督员由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五、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方式

1.采取自荐和属地政府部门推荐两种方式。

2.申报联系点需如实填写《安阳市殷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选聘监督员需如实填写《安阳市殷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安阳市殷都区司法局法制办(2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dfzbgs@126.com)。

七、公示

区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审核,择优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本公告由安阳市殷都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孟俊艳    

联系电话:0372-5139690

 

附件:1.安阳市殷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申报表

        2.安阳市殷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

 

 

 


                       安阳市殷都区司法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安阳市殷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申报表.wps

附件2:安阳市殷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wps

责任编辑:杨越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