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安阳市殷都区河长巡河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省、市河长相关制度,结合殷都区实际,重新印发安阳市殷都区河长巡河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阳市殷都区河长巡河制度
殷河长办〔2025〕5号-安阳市殷都区河长巡河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