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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领取申请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07-18 17:02 来源: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个人养老金领取网上申请服务。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五)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的;(六)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具体流程:参加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养老金领取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个人养老金领取原因,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由参加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负责核实。核实符合领取条件的,参加人可前往商业银行办理具体资金领取。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个人养老金领取核实结果。


责任编辑:许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