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安丰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与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健全领导机制。调整充实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组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创新等重点问题。
2.完善工作体系。明确各办公室、村职责分工,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村社联动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3.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项目、民生政策等事项,均经班子集体研究、法律顾问审核后实施,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二)深化普法宣传,筑牢全民法治根基
1.创新普法形式。依托村网格群推送法律知识300余条,线下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为契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2.聚焦重点群体。针对领导干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0次;针对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开展专题法治讲座8场,覆盖群众1800余人次,重点普及反诈防骗等实用法律知识。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强化执法培训。调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3次,通过“理论授课+模拟办案+跟岗实践”模式,培训执法人员18人次,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
2.创新监管模式。整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资源,全年开展联合执法6次,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建立企业信用分级监管清单,对守信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高风险企业强化监管,实现精准执法。
3.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
(四)完善矛盾化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健全调解网络。构建“乡-村-网格员”三级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聘请村“法律明白人”42名,形成全域覆盖的调解体系。
2.强化纠纷排查。坚持“每周排查、每月汇总”制度,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权属等重点领域,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余次,排查化解各类纠纷85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3.优化调处服务。规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运行,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受理、多元化化解”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升
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存在“重经验、轻法律”的现象;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遇到矛盾纠纷倾向于“私了”,依法维权的主动性不强。
(二)普法宣传质效不均
普法宣传形式仍存在传统方式依赖,线上宣传吸引力不足;部分村普法资源配置不均,针对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够。
(三)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执法人员专业法律人才匮乏,面对复杂执法案件时应对能力不足;执法设备配备仍有缺口,信息化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四)部门协同机制不畅
在安置帮教、矛盾化解等工作中,涉及司法、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部分工作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协调配合不紧密的问题,影响工作实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全年带头讲法治课4次;二是坚持重大法治事项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督办,全年专题调研法治建设工作3次,现场解决执法规范化实际问题5个;三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中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推动形成“决策依法、办事合法”的工作常态;四是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
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案例研讨等形式,推动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计划开展法治培训不少于6次。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深化“线上+线下”普法融合,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加大对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力度,全年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不少于10场。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充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招录专业法律人才;升级执法装备,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和“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协同治理机制
加强与司法、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矛盾化解和特殊人群帮扶,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责任编辑:孟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