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我单位紧密结合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2025年,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强化组织领导,系统谋划部署。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党建、业务工作同规划、同落实。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组织专题法治学习,领导班子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发言,发挥“头雁效应”。
(三)健全决策机制,确保依法履职。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涉法事务处理中的专业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二、 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职能法定,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进展。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并公开人社领域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聚焦企业招工、职工退休、社保关系转移等高频事项,整合流程、压缩时限,推广“免证办”、“网上办”。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坚持规范执法,在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效能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和“扫码入企”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5年,开展常态化巡查70余次,共办结欠薪案件500余起,为10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00余万元。
(三)坚持调解优先,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展现新作为。 完善“一站式”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推广“调审一体化”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功能,落实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等制度,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
(四)坚持普治并举,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上开拓新局面。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劳动法规入企宣讲”等主题活动。
三、 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与业务融合的深度有待拓展。在将法治理念、法律要求深度嵌入人社政策制定、业务经办全流程方面,创新性举措不多,特色亮点不够突出。
二是数字化法治应用能力有待加强。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法治监管、风险预警、决策支持的能力尚有不足,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针对新业态从业者、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的普法方式仍需优化,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待增强,全民守法、遇事找法的社会氛围仍需持续培育。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更多事项“智能办”、“免申即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三)持续创新治理方式,提升化解效能。 加强“智慧仲裁”、“数字监察”建设,提升劳动纠纷预防化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案的依法处置能力。
(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法治铁军。 加大对执法人员、窗口经办人员、基层调解员的法治业务培训力度。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社法治工作队伍。
责任编辑:孟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