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医保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医保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并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其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1.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调整、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和统一发布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协调性和时效性。
3.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医保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基金收支情况、行政处罚信息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基金安全。
1.强化基金监管。对辖区内17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4年度考核工作,扣除区人民医院质保金644963.38元;全面推进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 织密织紧基金监管防线,通过智能监控平台共审核处理违规1957条,涉及拒付金额162865.67元。截至10月底,自查自纠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41773.55元;扣除2024年质保金644963.38元;智能监管拒付162865.67元;检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93618.36元;涉及行政处罚的有19家医药机构,共行政罚款472681.18元;参保人主动退回医保基金22429.37元;医保医师失信扣1分的35人;医保支付资格相关人员21人记2分处理;移送纪委监委12起,移送卫健委13起,移送市场监管局2起,移送公安1起。
2.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事中亮证执法、告知权利义务,事后公开执法结果。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规范文字、音像记录归档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和内容,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
3.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开展医保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四)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和溯源码工作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区多措并举推动医保药品追溯码“应采尽采”,全区药品追溯结算占比稳定在90%以上,做到了药品耗材流向清晰,保证了群众用药放心及医保基金安全。对国家局下发的疑点数据涉及39家医药机构,涵盖130条线索,对查实的21家医药机构、74条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的违规线索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共计801.47元。为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已将130条药品追溯码违规线索正式移送市场监管局,推动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闭环。
(五)大力开展医保经办业务下沉
办理城乡居民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门诊费用报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登记新增等医保业务共计18619余件。各乡镇(街道)办理各项下沉业务共计13000余件,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提升我区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法治工作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面对骗保手段日益隐蔽化、智能化的挑战,监管能力需要持续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宣传形式需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医保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医保制度建设,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和后评估。
(三)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部门协同和信用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震慑力。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六)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载体,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机关内部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全员法治素养。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医保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区医保局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全区医疗保障事业法治建设新局面,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