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建设理论学习
2025年以来组织全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知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坚持担当奋斗,压紧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镇乡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发展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委会、班子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的具体举措,为全面推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发挥乡党委、政府在推进许家沟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与政府中心工作互保互进,研究制定了许家沟乡法治建设年度计划,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三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能力。
(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和谐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全乡开展了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二是进一步实行规范乡村两级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实行包案及限时办结制度,建立了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支书、主任与包组干部四级责任体系;四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活动,通过深入追踪、深入调解,从根本上遏止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五是协助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加大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切实提高案件息诉率。今年以来,全乡共排查和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2起,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保障我乡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组织我乡行政执法大队在编在岗人员积极申领《行政执法证》,确保100%持执法证执法。二是强化与各执法部门联系和沟通,加强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三是做好区级综合执法事项赋权承接工作。对于目前我乡承接的综合执法事项,积极与区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对接,接受对我乡综合执法方面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对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执法依据调整时及时相互通报,坚持贯彻联络员制度,强化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四是贯彻落实文明执法,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对于已经下放我乡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事项,规范文明执法,并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五是坚持加强对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的动态管理,组织做好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工作,加强对全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我乡组织各村、单位分别采取会议、广播、标语、横幅、传单、宣传车、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开展宪法网上知识竞赛和年度网上学法考试活动。二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我乡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特点,运用多样化、区别化、差异化的手段进行宣传教育。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等专项工作,不定期到企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2025年以来,我乡各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5次、印发各种宣传单张8千余份,按要求定期组织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宪法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和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围绕我乡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春节、“两会”、“3·15”、 “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驻村法律顾问到学校、村、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宣传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各村按照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在全乡推广,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责任压得还不紧不实。作为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自己平时更多地注重抓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和其他工作上,对法治建设工作口头重视多、静下心来谋划少,没有将法治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致使在抓法治建设的落实工作中力度还不够。
(二)矛盾排查化解力度不够。个别村干部对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很好地坚持村级例会制度,导致发现和处置矛盾纠纷不及时,没有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普法宣传取得的效果不够明显。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仍然不高,不会、不善于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些本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的矛盾纠纷,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只知道走信访途径解决,给全乡信访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四)村级干部工作作风有待提高。我在抓村级干部工作作风上重视不够。个别村的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正、存在躺平等现象。对待上级交办任务和对群众要办的事情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未能将群众的述求放在心上,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打折扣、搞变通。在需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时,缺乏担当精神,遇到困难绕着走,遇到问题躲着走的现象。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以为民做实事为基点,着力提升全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规范村级例会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压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支书、主任与包组干部责任。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四)强化体系建设。按照“规范殷都”工作要求,持续从制度、工作、作风、纪律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提升规范,引领带动全乡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助推全乡法治工作再建新实效。
责任编辑: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