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殷都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安阳市“一高地一区三中心”工作目标和区委“1+2+4+N”工作思路,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布局,聚焦“大司法行政”理念,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队建融合焕发新底色
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贯彻区委工作部署,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学习教育专班,开集体大会学习5次。通过党组班子专题读书班、支部书记讲党课、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形式,累计每人学习60余学时,推动学习教育走实走深。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交流研讨9次。制定《殷都区司法局科级干部分包联系司法所制度》,通过“下基层、沉到底”等方式提升理论学习实效,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实效,累计科级干部下沉基层开展工作300余次。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理清党建工作职责任务,制定班子和个人责任、任务清单,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全年开展廉政教育5次,开展廉政谈话 7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问题排查,发现问题零容忍,第一时间上报。
四是抓好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基层导向,2025年招录干部14名,下沉基层司法所、中层轮岗12名。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和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全年发展党员3名、支部换届3个。加强青年干部“传帮带”,组织青年干部座谈会,引导青年干部以实干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二)坚持聚焦中心,法治保障大局取得新成效
一是履行法治保障职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区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3件,目前,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0件,累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配合区编办完成殷都区19个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备案。
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持续打造“司法行政+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队伍,审慎做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建设项目应审尽审,确保政府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5年以来,参与审核协议及文件共98件,出具政府常务会议题意见31件。
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制定《殷都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会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轻违免罚、初违慎罚等改革措施落实,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显著。对全区46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示,组织召开全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座谈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各执法部门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认领,开设涉企行政检查专栏,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深入推进府院(府检)联动。认真落实行政案件诉前沟通判前会商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持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2025年以来,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案件分析研判会21次,化解行政争议17件。积极推进“行刑衔接”机制运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确保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共同发力。目前,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备案《检察意见书》共13件。
(三)坚持系统观念,法治统筹能力实现新提升
一是统抓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切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会议,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95人。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区委中心组学法7次,联合区委党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及理论测试2次。抓实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典型问题整改工作,梳理问题4类12个,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7个街道办事处通过考核验收后均成立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师带徒”工作机制,坚持对所联动、法律顾问参与,共同提升法制审核质效。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审查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办理执法证件679件,监督证件38件。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聚焦四类突出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交叉互评”模式,随机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多个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单位120余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逐卷明确整改要求,并跟踪督查到位。多渠道收集线索,综合运用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听取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
三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探索“调解+普法、服务+普法、执法+普法”新模式,坚持在矛盾化解、法律援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过程中实现“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1万余人次。坚持“一月一主题”案例式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四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送法进千企”等“法律六进”活动等12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稳步推动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联合教育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0余场。持续丰富法治文化,联合水利、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充分发挥我区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红色法治文化、文物保护、“南水北调”法治文化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强化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四是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对17个司法所进行了暗访督查,深入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针对在阵地建设、人员配置、工作效能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成立专班小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针对发现的3大方面、12项整改任务、133个自查问题,全部对账销号。印发了《关于深化问题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司法所强基创优的工作要求》《殷都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编撰了《殷都区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全面加强司法所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干部纪律学习、制度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强化从严治所举措,提升基层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司法所的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底线思维,平安殷都建设彰显新担当
一是强化安全维稳责任落实。深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严格完成节假日期间、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任务。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对维护全区安全稳定的先导性预防作用,全面筑牢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线。
二是严格规范特殊人员管理。切实落实《河南省推进智慧矫正机构(中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规范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动智慧矫正系统深度应用与规范化管理。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每日核查、每日通报”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防范脱管、漏管风险,确保矫正对象监管无死角。高质量开展技能培训,联合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等实用技能培训,促进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做实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坚持“稳字当头、预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监地衔接、信息沟通、分类登记、档案规范的工作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完成核查率100%,完成衔接率100%。
三是提升复议应诉质效。积极转变办案理念,主动适用行政复议决定和促进和解“双轨”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个案监督纠错的同时,以个案规范相关局委、机关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起,组织召开听证会25次,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达16件,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规定》,截至目前共办理诉讼案件51起,参与庭审49次,促进了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坚持法治为民,公共法律服务展现新作为
一是实施人民调解“洹滨防线”工程。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以人民调解员骨干“百人团”为主体,实行“片区联动”协作机制,变“孤军奋战”为“团队作战”。切实发挥殷都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涉访纠纷、金融纠纷等行业专业性分中心作用,各级调委会累计调解矛盾纠纷5703件,参与化解信访事项“揭榜挂帅”行动,主动调解疑难信访事项12起。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该模式更是荣登司法部主编的权威杂志《人民调解》,作为典型经验进行刊载,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殷都样本”。
二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有法援需求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农民工、工伤职工、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开辟“绿色通道”,打造“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的法律服务圈,受理指派案件443件,通过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线上线下提供法律咨询310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30万元。严格落实省厅下发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查案卷 180 件,合格率达100%,积极开展回访案件120余起,未发现一起违规办理情况。被市司法局选送省厅精品案例1起,涉农优秀案例1起。
三是加大基层法律资源供给。持续推进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2025年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4400余条、开展法制讲座场数1578次,为村、社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01条,辖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组织动员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组成专项服务团队,开展的“进村入户服务‘三夏’”生产行动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引用。积极落实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实现8名新入职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双突破,得到省司法厅领导高度认可。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畅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设立公证“涉企服务接待窗口”,已为企业提供公证咨询80余次,为企业办理公证件数20余件。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能力还需加强,规范化水平需要提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针对不同群体精准普法还不到位。三是部分工作的专业度、精准度不高的问题认然存在,还需进一步学习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会议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任前学法等制度,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开展力度,营造浓厚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持续推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有力抓手,强化法治述职、考核评价、法治督察和问责,努力助推全区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三是加强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全区、议事协调作用,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部门承办的依法治区工作体系。
(二)以更实举措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统筹协调,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从源头上防止不当政策文件制定出台。二是进一步防控法律风险。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督促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探索“行政复议+N”工作模式。综合运用“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府院联动”等方式,推动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常态化落实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诉讼“双下降”。
(三)以更高标准提升为民服务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迎接“九五”普法新启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精准普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继续做好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引导律师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以专业优势为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出谋划策、添砖加瓦。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提升工作协同效能,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以更大力度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化“洹滨防线”工程,发挥司法所、金牌调解室职能,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持续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打造司法所“一所一品牌”亮点特色。二是严格社区矫正人员人员管控。巩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扎实推进智慧矫正系统日常应用和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具有殷都特色的亮点工程、示范工程。三是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与乡镇街道、公安、监狱等部门沟通反馈,落实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人户分离“双列管”等制度,避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