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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城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5 16:38 来源:

  殷都区城市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同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连续三年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先进单位,2022年被评为安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安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组织结构

  我局多年来坚持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执法中队、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水平,规范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扎实推进明确了方向、理清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局从实际出发,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目标,强化宣传阵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与“双创”工作相结合,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参加宪法宣传日、扫黑除恶等普法活动,发放宣传册,现场接受咨询,让群众切实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达到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4.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领导班子年度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为增强新招录人员法治意识,使新招录人员充分熟悉城管工作,尽快融入城管队伍,促进新招录人员加快适应高质量发展新环境。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对新招录工作人员开展了“法治业务提升营”专题培训,上好入职“第一课”,确保顺利完成角色转变。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加强单位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作用。加强法律顾问、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并确定为重要改革任务。 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意见。

  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力求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我局通过殷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实现城管执法的公开、透明, 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政府,实现执法公平与正义。

  我局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特别是在容易发生争议的执法环节、执法场所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既提高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又减少了执法阻力和暴力抗法情况的发生。

  我局建立了法制审核机制,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 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明显下降。使执法者不越过权力的边界,守住了法律的底线。

  五、改进执法方式,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

  我局改进工作方式,强化“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执法理念,提高服务意识。突出“服务为先,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实现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管理”。我局开展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受到省厅关注,省住建厅林涵碧厅长先后两次莅临我局进行调研指导。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为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律师在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坚持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与河南信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该所指派了法律知识扎实,资历较深的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局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持。

  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项目备案管理制度,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意见,切实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八、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化解社会矛盾

  1.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机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为优化投诉渠道,充分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城管执法监督的积极性。在殷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分别公布了我局投诉监督电话。让群众监督参与城市管理,对每件市民的诉求,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情况,扎实进行整改,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未因处理不当,造成重复上访或越级上访问题。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和意见。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均保持畅通。并对我局财政预算、人事任免、资源配置、工作报告等部门相关信息定期在殷都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认真贯彻落实“7天双公示”工作要求,在安阳市公共信息管理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度情况,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严格行政问责

  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处理或移送。

  4.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执行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按照行政调解“五个规范”的要求落实工作。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信访责任追究制。对信访进行法治化,及时妥善办理信访事项,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九、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进一步完善提高的空间,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股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担当,全面完成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要在更大范围继续深入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坚决克服执法权力部门化现象,减少权力交叉重叠的体制矛盾,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也便于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和对执法权力的监督。

  (二)全面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评议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学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城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年度重点工作等,增加群众知晓度;同时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公共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大力加强对宪法、刑法、民法和廉政建设等公共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等。

责任编辑:孟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