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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关于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09:05 来源:区矿管中心

  为切实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的优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豫自然资办发(2022)9号)相关规定,经河南省第三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核实认定:位于磊口乡西沟矿区泉门村村委员会西南200处地面塌陷隐患(编号YDQ-DMTX-5)符合核销条件。殷都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审查后同意核销。磊口乡人民政府要继续做好本辖区已撤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后续监管工作,如发现有新的威胁对象,应及时申请列入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定。

  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