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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

发布日期:2026-04-01 15:23 来源:河南社保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其他属于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确定应结合日常上下班的周期性、相对固定性等统筹考量,但不包括休假等属于开展个人活动或处理私事的往返时间和路线。

责任编辑:李卫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