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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原理:城乡规划体系

发布日期:2026-04-23 11:13 来源:
城乡规划的内涵

1.1城乡规划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的社会作用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1.2现代城乡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主要特点:1.综合性,城市规划不仅反映单项工程涉及的要求和发展计划,而且还涉及各项工程相互之间的关系,它既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在设方案和设计依据,又须统一解决各单项工程设计之间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种种矛盾,因而城市规划和城市中各个专业部门之间需要有非常密切的联系;2.政策性,一方面,现代城市规划是国家宏观政策实施的工具,必须充分反映国家的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城市规划需要充分地协调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之间的关系;3.民主性,城市规划涉及城市发展和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需要代表最为广大的人民的利息。由于城市规划的核心在于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因而城市规划就成为社会利益调整的重要手段;4.实践性,城市规划是一个过程,需要充分考虑近期的需要和长期的发展,保障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基本构成:1.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2.城市规划行政体系;3.城市规划工作体系。
1.3城市规划的作用
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1.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的配置,即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进行直接的控制。2.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进行管理的实质是对开发权的控制,这种管理可以根据市场的发展演变及其需求,对不同类型的开发价内税施行管理和控制。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城市规划通过对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的分析,结合未来发展的安排,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对各类公共设施等进行安排,并通过对土地使用的安排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基础,通过开发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
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1.需要有居间调停者来处理相关的竞争性事务;2.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与周边建设和使用之间的利益关系。
改善人居环境:应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空间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建构高质量的、有序的、可持续的发展框架和行动纲领。


责任编辑:张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