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确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发布《殷都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遵照执行。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殷都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