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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6年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1 11:01 来源: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根据2026年全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为切实依法加强2026年全区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安全风险等级评定,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严防来自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领域的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

监管重点

围绕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销售单位(含小超市、便利店、小卖部等),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经营资质。是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证照过期失效。

2.自查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是否整改。

3.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是否存在食品来源不明、无法追溯等问题。

4.食品质量。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标签不规范等食品。

5.销售管理。是否存在食品存放、温湿度管控、生熟分区、散装食品标签等方面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卫生不达标、过期食品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有关措施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台账和监管档案加强风险等级评定,依据风险等级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食品销售者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对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及范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采购、贮存环节管理情况、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向学生普及辨别“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知识,引导养成健康饮食习惯,自觉抵制高盐、高糖、高脂食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集中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鼓励学校设立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或“小小食安员”,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同伴监督作用。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强化监督抽检和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工作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请于2026年10月25日前将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及《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区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邮箱15503720461@163.com。


责任编辑:王新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