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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7 16:25 来源:

             殷教发〔2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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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中小学,业务代管学校: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0〕1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殷都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殷都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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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各学校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底数摸排,提前发布学位预警,精细部署,严密组织。

二、基本要求

1.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要抓住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这个关键节点,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坚决防止产生未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滞留等失学、辍学问题。

2.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学科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3.科学组织划片招生。要围绕“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区域范围,及时发布学位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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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根据通知要求,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发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等,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要根据生源变化情况,科学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及时公布和解读招生政策、招生划片、招生程序等,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三、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小学(含民办)应严格按照户籍、居住证及有关政策确定生源,严禁违规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小学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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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争抢生源、变相择校、重复招生、混合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防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3.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区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控制招生班额。要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要推进现有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继续下降,严禁上升,确保2020年底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

5.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各乡镇中心校要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间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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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各校要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区教育局在审核有关材料并确认通过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校后,与辖区内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学、统一安排活动,并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或接续。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教育股或乡镇中心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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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帮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根据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疫防指〔2020〕24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2020年入学照顾工作的通知》(安教基函〔2020〕207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由区教育局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5.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教基〔2020〕51号),落实引进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政策。

五、小学和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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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招生

1.实行学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各小学具体范围详见附件3

2.招生年龄: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3.招生时间:8月15日——8月16日

4.招生对象和办法:

(1)学区内学生入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并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明)和学生的计划免疫证、学前教育证明(参考证件)到所属学校报名。安钢五生活区安钢职工子女到钢城小学报名,还需携带父母一方工作证。

(2)符合安政〔2015〕22号文件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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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8月29日—12月31日期间,凡在殷都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并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的购房者,且系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子女,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购房者需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殷都区购房者子女入学资格认定表(附件5),于8月15日--16日到购房所在辖区学校报名入学,与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享受同等待遇。

在2016年3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在殷都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购房者需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殷都区购房者子女入学资格认定表(附件5),于8月15日--16日到购房所在辖区学校报名入学,若该校区内学生报满,由区教育局8月18日统筹安排学位未满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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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殷都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就读申请表(见附件4);学前教育证明(参考证件);学生本人的计划免疫证(参考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8日到居住证所在区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依据居住证为主的入学政策接收学生。所在区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家长持所需材料于8月22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梅东路小学审验入学手续,经区教育局认定后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

5.缓学办理: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时间内,向所属学校提交《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6)及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方可缓学。学校于9月15日前将《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登记表》(附件7)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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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虑到邺城大道以南,殷都外国语中学学区学生上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招生范围内的秋口、小营、侯庄、三家庄、屠家庄等村委会适龄儿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到小屯小学或纱厂路小学借读,六年级毕业后直接回殷都外国语中学就读初中,不参加安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小升初电脑派位。

7.按照殷墟保护区行政区划调整意见,划入我区的园林路小学、周十小学维持原招生范围不变。

(二)初中招生

1.区直初中招生:采取对口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殷都实验中学、殷都育才中学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殷都外国语中学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包括在纱厂路小学借读的学区内学生)和殷都北蒙小学毕业生。在纱厂路小学借读的毕业生和殷都北蒙小学的毕业生持户口本和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籍信息表到殷都外国语中学报名。招生时间依据学校情况自定,但必须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8月16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2.各乡镇中心校初中招生:以辖区小学学校为单位持学生户口本和由毕业小学盖章的全国学籍信息卡、学生报名统计表到招生片区公办初中学校进行材料审核8月16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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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中学要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招生政策,确保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不准办复读班或补习班,不准招收复读生插班复读。

4.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毕业小学盖章的全国学籍信息,按照新生一年级进城务工报名流程办理入学手续。

六、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均不能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学生,根据安阳市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要求,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符合安阳市小升初电脑派位政策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通知精神,自觉规范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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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收费金额外收取其它费用。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公布实施,并于8月1日-10日完成适龄儿童招生工作

七、注意事项

1.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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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3.招生工作中,区教育局要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探索学位紧张的小学实行多校联合划片、“六年一学位”等招生政策,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4.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周密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操作程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5.各学校应于7月31日前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于7月底前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毕业流程操作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接续;招生工作结束后,于9月15日前将招生工作总结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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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殷都区城区小学2020年招生计划

3.殷都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4.殷都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就读申请表

5.殷都区购房者子女入学资格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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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7.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登记表

                                                                         2020年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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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组  长:刘现义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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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杨永振  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庆富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景产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锋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张宏敏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艳红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郑启凤  区教育局装备中心主任

      朱先河  区教科培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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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吴慧杰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张  波  区教育局审批股股长

       耿喜梅  区教育局群工室主任

其他成员为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区直各中小学校长、业务代管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教育股股长吴慧杰兼任。联系电话:5139713、531555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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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城区小学2020年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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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邵村小学

1

2

殷都实验中学

3

3

殷都北蒙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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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殷都育才中学

2

5

纱厂路小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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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阳外国语小学

4

7

小屯小学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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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路小学

6

9

殷都洹滨小学

2

10

殷都外国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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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

段邵村小学

1

12

梅东路小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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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铁佛寺小学

4

14

殷都实验小学

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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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路小学

2

16

周十小学

1

17

钢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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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8

钢二路小学

4

19

钢三路小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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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安林学校

2

21

彰德小学

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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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小学

8

附件3

殷都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铁西路小学:西至商都路,东至中州路,北至安钢大道,南至文源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西至中州路,东至京广铁路,北至洹河,南至文峰大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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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屯小学:小屯、花园庄、小庄、王裕口、四盘磨、范家庄适龄儿童。

3.殷都实验小学:东至京广铁路,西至中州路,北至文峰大道,南至文明大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梅东路小学:梅园庄村委会适龄儿童;东至商都路,西至梅东路,北至安林铁路,南至文源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安钢五生活区内的非安钢职工子女。

5.铁佛寺小学:铁佛寺、郝家桥、郝家店、戚家庄、南辛庄、大庄等村委会适龄儿童;东至钢二路,西至钢花路,北至安林铁路,南至文峰大道区域内(安钢生活区除外)的适龄儿童。

6.焦邵村小学:焦邵村适龄儿童;东至钢花路,西至华祥路,北至安林铁路,南至文峰大道区域内(安钢三生活区除外)的适龄儿童。

7.段邵村小学:段邵村、王邵村适龄儿童。

8.安阳外国语小学:柴库、梁邵村以及区域内新建小区适龄儿童;大唐发电厂家属院、原建材厂家属院适龄儿童。

9.纱厂路小学:纱厂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适龄儿童;北蒙街道办事处武官、大司空、小司空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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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殷都实验中学小学部:南流寺、北流寺、郭流寺、骈家庄适龄儿童。

11.殷都育才中学小学部:西梁村、东梁村、史车村适龄儿童。

12.殷都外国语中学小学部:皇甫屯、前皇甫、后皇甫、枯河、双塔、郭王度、秋口、小营、三家庄、侯庄适龄儿童。

13.殷都洹滨小学:南士旺、北士旺、卢士旺、赵常庄、丰安适龄儿童。

14.殷都北蒙小学:东大姓、西大姓、杜小屯、大碾屯适龄儿童。

15.园林路小学:洹滨北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航校以南,肿瘤医院以西,以及彰北办事处三王度村(董王度、韩王度、屈王度)适龄儿童。

16.周十小学:周家营村、十里铺村、冯家庙村、五个桃村(李桃村、桃村口、田桃村、东石桃村、西石桃村)、三王度村(董王度、韩王度、屈王度)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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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钢城小学:东至梅东路,西至钢三路,北至安林铁路,南至文峰大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安钢五生活区内的安钢职工子女

18.钢二路小学:东至钢三路,西至钢二路(铁佛寺村),北至安林铁路,南至文峰大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安钢新一生活区、二生活区、三生活区适龄儿童。

19.钢三路小学:东至梅东路,西至钢花路,北至文峰大道,南至文明大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0.安林学校小学部:安钢水冶铁厂、李珍铁矿职工子弟中的适龄儿童;水冶街道办事处水铁社区、马村社区、濮化社区内的适龄儿童。

附件4

殷都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就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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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生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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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父(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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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务工单位

务工地址

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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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心校

或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意见

   同意学生到务工地就读

盖章

年   月  日

就读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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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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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就读学校及双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所有栏目必须填写,不得空白。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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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购房者子女入学资格认定表

                                                     

学生姓名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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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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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地址

房产登

记姓名

父亲

符合购房文件

安政〔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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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

母亲

安政〔201612

□选择

家长申请理由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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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签字: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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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

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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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区教育局意见

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契税证明和购房者购房补贴证明、户口簿等复印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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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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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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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学时间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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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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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申请理由及意见:

                                     家长签字: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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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学校意见:

                                      盖 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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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下发的各类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证明等复印件附后。

11

附件7

殷都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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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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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缓学原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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