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郭海江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阳县水冶镇辅岩路 15号2幢1单元4层西户,证号:SYO0000711,该房屋所依附土地,证号:安阳县国用(2014)第 152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海江
2023年 1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