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汇丰管业LNG液化气站项目》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汇丰管业LNG液化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电话:0372-5315070。通讯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汇丰管业LNG液化气站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 | 河南万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投资200万元,建设LNG液化气站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设备为液化天然气储罐4台,空温式汽化器2台及配套增压撬1套等及其配套设施,储存能力为200吨液化天然气,主要为了保证企业主要生产线燃料供应。 | 废气:本项目生产运营期废气主要为LNG卸气及存储过程中逸散的非甲烷总烃。采用BOG气相平衡系统回收后,只有极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外环境中。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LNG日常卸气、储存过程中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有关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监督要求,对密封点泄漏加强监管。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反渗透(依托原有工程)浓水,年产生量4m3/a,依托公司原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噪声:项目主要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车间内合理布置,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通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后,经过噪声预测,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内设有专门的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