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平台业务操作注意事项:
1、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对消费投诉的初查反馈、办结反馈、对举报进行核查(决定是否立案),从而提升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
2、已经受理且办结的消费投诉中,在投诉处理结果一栏中,结果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行和解这二个选项的,才算投诉调解成功。
3、案件初查期内,请务必与当事人联系。告知当事人反映问题是否受理,如不受理,告知当事人原因(务必电话联系)。避免在规定初查期内无人联系当事人,引起当事人情绪不满,使问题进一步恶化。
4、各区大队、区局收到转办件后,若承办人员发现该案件不在管辖区域时,请做分流退回处理,以便12315坐席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分流。收到转办件向下分流时,请承办人员注意正确分流至各辖区所,并继续跟进,以防出现转错辖区所的问题,如发现有转错的情况,承办人员要尽快提调工单进行二次分转,以免延误办理时间。
5、做办结反馈时,对案件办结结果做简要说明。不要只给出“已调解”的结论,如何调解、调解结果及当事人是否满意等都要表述清楚。
6、在回复经初查不受理的案件中,请备注不受理的具体理由。以便当事人再次来电时,坐席人员向其解释不受理的原因。
ODR机制运行注意事项:
1.消费者可通过12315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注册、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直接选择ODR企业,勾选绿色通道进行投诉,ODR企业才能在平台收到消费者投诉;
2.如有涉及ODR企业的投诉,承办人员优先选择通过ODR渠道分流工单(通过待分流,选择“监督ODR企业开展和解”),并督促其按时办理;
3.每天按时登录全国12315平台查询ODR企业自行和解记录,督促企业按时办理,以防超期;
4.ODR企业处理完成后,提醒消费者登录账号,选择“我的投诉”进行评价;
5.各单位发展ODR企业数量要稳步、高质量发展,建议从各辖区被投诉量较大的市场主体中排序选择,从而提高ODR单位季度增长量和ODR企业发展质量;
6.加强ODR企业工作人员的应用培训与沟通,指导ODR企业将ODR纳入日常工作流程,做到专人管理维护ODR系统,确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已办结的投诉进行回访,提高纠纷解决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