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一、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二、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75元/人月,按月发放。
三、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等已经享受其他固定的护理费补贴的残疾人,都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程序:必须是殷都区户籍,在本区办理的残疾人证。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办或村(社区)领取两项补贴申请表二份,提供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银行账号(卡)复印件各二份。
五、流程:村(社区)受理→乡镇(办事处)审核(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区残联审批(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区民政局审批(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区民政局转入享受人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