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阳市殷都区2021年-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文〔2021〕18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安阳市殷都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调整殷都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安阳市殷都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3、安阳市殷都区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6 日
主题词:农机 补贴 方案 通知
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 16日印发
附件1:
关于调整殷都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
小组的
通 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强化对农机补贴工作的监督,切实保证政策阳光运行、规范操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决定调整殷都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的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张 强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 张爱国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组 长: 马建军 区财政局局长
孙燕莉 区人大农村城建工委主任
贾江岚 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成 员: 马宇飞 殷蒙公安分局副局长
允清华 殷都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军庆 区财政局副局长
崔富民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明峰 殷都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新亮 水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乔英伟 铜冶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俊峰 曲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 伟 伦掌镇人民政府乡长
朱丁丁 都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 笋 西郊乡人民政府乡长
操 振 磊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勇峰 许家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俊华 安丰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明 洪河屯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科 北蒙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晓飞 电厂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 栋 纱厂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崔富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安阳市殷都区2021—2023年农业
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文〔2021〕18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及各涉农办事处。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资金规模和资金使用
(一)资金规模
2021年度下达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资金197万元,第二批资金53万元,上年年结余资金0.118万元滚动到2021年使用,合计可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0.118万元。
(二)资金使用
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发布资金使用进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本区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四、补贴机具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在河南省补贴范围内选择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区补贴范围(详见附件3)。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补贴范围中,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要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高端、复式、智能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发)执行。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补贴额将保持总体稳定,要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视情况及时上报调整。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实际销售价格、整机出厂编号,有动力机具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等信息。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购机者应先办理牌证照。
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若存在争议,由县级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补贴资金申请
1.申请受理: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购机者可通过手机APP或自主到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补贴资金申请需提供:①个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购机税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④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对公账号或者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卡(折)账号复印件;⑤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动力机械);⑥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所需相关材料。
2.资料核验:区农业农村局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按照《殷都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试行)》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审核无误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签字盖章。
3.机具核验:区农业农村局设立机具集中核验点,按照《殷都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试行)》要求,对所购机具进行现场核验,重点审核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与发票和补贴系统内对应信息是否一致,核验无误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交购机者签字确认,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4.公示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对通过核验的补贴申请信息,在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殷都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财政局。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农业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
购机者、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补贴资格确定
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到农业部门申请或手机APP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申请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四)补贴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方式。
区财政部门审核农业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五)资料归档
区农业农村局对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整档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强化对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要依托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基层农业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业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区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要全面贯彻《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文〔2021〕185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37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豫农机文〔2020〕42号)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联动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附件3:
安阳市殷都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圆盘犁
1.1.3旋耕机
1.1.4深松机
1.1.5开沟机
1.1.6耕整机
1.1.7微耕机
1.1.8机滚船
1.1.9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灭茬机
1.2.4筑埂机
1.2.5铺膜机
1.2.6联合整地机
1.2.7埋茬起浆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铺膜播种机
2.1.7水稻直播机
2.1.8精量播种机
2.1.9整地施肥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营养钵压制机
2.2.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
2.3.3甘蔗种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1.4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2.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果树修剪机
3.3.3枝条切碎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棉花收获机
4.4果实收获机械
4.4.1果实捡拾机
4.4.2番茄收获机
4.4.3辣椒收获机
4.5蔬菜收获机械
4.5.1果类蔬菜收获机
4.6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6.1采茶机
4.7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7.1油菜籽收获机
4.7.2葵花籽收获机
4.8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8.1薯类收获机
4.8.2甜菜收获机
4.8.3甘蔗收获机
4.8.4甘蔗割铺机
4.8.5花生收获机
4.9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9.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9.2搂草机
4.9.3打(压)捆机
4.9.4圆草捆包膜机
4.9.5青饲料收获机
4.10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10.1秸秆粉碎还田机
4.10.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风筛清选机
5.2.2重力清选机
5.2.3窝眼清选机
5.2.4复式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玉米剥皮机
6.5.2花生脱壳机
6.5.3干坚果脱壳机
6.5.4剥(刮)麻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压块机
9.1.5饲料(草)粉碎机
9.1.6饲料混合机
9.1.7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剪羊毛机
9.3.3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0.1.3网箱养殖设备
10.2水产捕捞机械
10.2.1绞纲机
10.2.2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2残膜回收机
11.1.3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4秸秆压块(粒、棒)机
11.1.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6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7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挖掘机械
12.1.1挖坑机
12.2平地机械
12.2.1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热风炉
13.2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蒸汽灭菌设备
13.2.2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驱动耙
15.2.2籽棉清理机
15.2.3水帘降温设备
15.2.4热水加温系统
15.2.5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6水井钻机
15.2.7旋耕播种机
15.2.8大米色选机
15.2.9杂粮色选机
15.2.10甘蔗田间收集搬运机
15.2.11秸秆膨化机
15.2.12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13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4沼气发电机组
15.2.15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6茶叶输送机
15.2.17茶叶压扁机
15.2.18茶叶色选机
15.2.19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20果园作业平台
15.2.21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22秸秆收集机
15.2.23瓜果取籽机
15.2.24脱蓬(脯)机
15.2.25莲子剥壳去皮机
15.2.26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
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文件
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
殷农[2021] 70 号 签发人: 张爱国 马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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