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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标  题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殷政办〔2023〕54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14:55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024


 

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为谋划部署殷都区未来一段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殷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制定《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2021—2025年殷都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范围为殷都区所辖行政区域。《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与发展现状

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发现矿产20多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5种,上表矿区37个,包括煤矿、铁矿、石灰岩矿等,其中大型8处、中型7处、小型22处。

煤炭:本区是全国首批重点煤炭产区之一,为殷都区优势矿产,共有矿区9处,其中大型4处,中型4处,小型1处,地下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主要为贫煤、焦煤、无烟煤等。截止规划期末共有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8.9亿吨。居安阳市保有煤炭资源量第一位。

铁矿:区内共有矿区18处,其中中型1处,小型17处,截止规划期末共有保有铁矿资源储量1637.6万吨,居安阳市保有铁矿资源量第三位。

石灰岩:熔剂用灰岩和水泥用灰岩是殷都区的优势矿种,熔剂用灰岩共有矿区1处,为大型,保有资源储量33560.7万吨;水泥用灰岩有矿区6处,其中大型2处,中型1处,小型3处,截止规划期末共有保有资源储量223073.5万吨,两种矿产均居安阳市保有资源储量首位。

其他非金属矿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处,为小型,目前保有资源储量15118.1千立方米;冶金用白云岩矿1处,为中型,目前保有资源储量1456.5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处,为大型,目前保有资源储量1852万吨。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勘查现状。截至2020年底,殷都区境内现有探矿权2个,总面积6.6km2,均为石灰岩矿项目,勘查程度为详查。

资源潜力分析。全区煤矿、铁矿勘查程度较高,可供进一步工作空白区域较少;建材类非金属矿产、地热等找矿潜力巨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采矿权23个。涉及矿种5个,其中煤矿4个、铁矿9个、熔剂用灰岩矿6个、水泥用灰岩矿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个;按开采规模分为大型5个、中型4个、小型14个。

受矿业市场形势、矿山安全生产及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因素影响,目前生产矿山有10个、停产状态有13个,开采矿种为煤、铁矿、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及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业发展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殷都区矿产资源富庶,拥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冶金辅助原料矿产等,已成为安阳市乃至河南省重要矿产资源供应地之一,且储量较大,易开采,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矿业及其后续相关产业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绿色矿山建设初见成效。初步建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规划期内共建成绿色矿山6处,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1处,省级绿色矿山5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显著。全面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并严格按照保护区、预防区、治理区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进行分类管理。规划实施期间,累计治理面积148.7公顷,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6241.62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矿业权申请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建立了以矿业权人信用约束为核心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全面实施。

(二)形势与要求

殷都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矿业规划新要求,跟紧矿业发展新方向,以转型升级为主线,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品深加工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在矿业经济中的比重,提高科技含量。同时对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十四五期间,殷都区将加快经济发展建设,由此带来的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持续增长,迫切需要注重资源安全风险,要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开发过程中,加大优势矿产勘查力度,建立稳定、经济、安全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

进一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态建设为理念,优化勘查开发布局,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生态保护力度,促进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和谐稳定发展。

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质量和利用效率,加快矿业结构调整,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优化矿业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矿业领域市场活力,规范矿业秩序,提升矿业管理水平。

(三)存在问题

非金属矿产未得到充分勘查及开发利用。以往勘查工作侧重于煤、铁等,有较强市场需求的地热、闪长岩等矿产的勘查开发投入不足。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依然存在。长期高强度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难度增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保障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和资源安全,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着力优化矿业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矿山建设,为殷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矿产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布局优化,有效供给。充分发挥我区矿产资源优势,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和勘查,科学布局优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切实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的安全供给能力。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全过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自然资源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发展绿色矿业,实现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共赢。

坚持集约开发,高效利用。贯彻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矿产资源利用理念,加快矿业结构调整,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方法和装备,创新固废利用途径,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坚持市场配置,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健全公平、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奠定良好的矿业发展环境。

(三)规划目标

围绕殷都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结合殷都区地质条件、经济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今后五年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地质找矿取得重要进展,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发利用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和供给能力明显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实现找矿新突破,持续推进重要成矿区带深部及外围矿产资源调查;以已知矿区或矿带深部及外围为重点,加大战略性矿产、清洁能源矿产找矿力度,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进一步增加。水泥、熔剂用灰岩等非金属产量大幅度提高,基本满足殷都区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加快推进非金属矿山资源整合与改造升级工作,大幅减少小型非金属矿山数量,到2025年,全区非金属矿山数量维持在15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0%以上,矿业布局更加合理。矿山数量控制在20家以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以煤炭、铁、石灰岩等矿产为主的,具有规模优势的矿业集团。

矿业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矿种所有矿山达到自然资源部及河南省规定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绿色勘查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成率得到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山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矿山生产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有新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矿业权交易等市场体系更加健全,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县区管理部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专栏2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指标

指标

单位

2025

属性

矿产资源年开采量

铁矿

万吨/

35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万吨/

200

预期性

熔剂用灰岩

万吨/

200

预期性

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

固体矿山总数

<2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50

预期性

2035年远景目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供应能力持续稳定,矿山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有机融合的新局面全面形成。

、矿产勘查开发保护与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方向

落实省级、市级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结合殷都区矿产资源矿业发展现状,调整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

重点勘查石灰岩、闪长岩及有市场需求的非金属矿;禁止勘查风化壳型超贫磁铁矿、石煤、高硫高灰煤炭。

重点开采煤矿、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禁止开采高硫高灰煤

(二)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

根据殷都区矿产资源的分布特点、赋存条件,以及矿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省级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及殷都区各个乡镇工业经济发展的布局及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提高矿业集中度。

伦掌水冶经济区:位于殷都区中西部,煤炭资源丰富,在稳定煤炭勘查开发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谋划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

都里铜冶经济区:位于殷都区西部,依托区内的骨干钢铁生产加工企业,整合冶金辅料企业,调整钢铁产品结构;以熔剂用灰岩矿山资源整合为基础,依托区内的开采加工企业,保证本地钢铁冶炼熔剂需求。

磊口许家沟经济区:位于殷都区西南部,区内水泥、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丰富,依托区内重点企业,推广高效节能生产工艺,实现水泥建材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使该区成为资源高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优良的矿业经济区。

重点发展区管理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保障重点发展区域的资源开发需求。深化矿业重点发展区内的资源整合,逐步形成资源规模化开发模式。推广矿山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矿山建设,提倡综合利用共伴生矿种矿产,研究尾矿的综合利用和再选冶技术,在适合条件的矿山,开展零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加大地质矿产调查力度,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地质科学技术创新,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促进矿产资源勘查有序发展,全面提高地质勘查程度。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重要非金属的调查评价,为重要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提供依据。

专栏3  殷都区重点调查评价项目一览表

殷都区非金属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

基本查明区内非金属矿产的分布、资源储量潜力、开发远景等,为非金属矿资源勘查开发提供依据。

(二)矿产资源勘查

1.勘查方向

加强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加大石灰岩、闪长岩等矿产资源勘查的勘查力度,圈定靶区,力争实现优势矿产资源的找矿突破。

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在勘查主矿种的同时,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煤炭、铁、石灰岩等矿产进行勘查工作时,必须综合评价共伴生有益组份。

2.勘查规划区块

根据本区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轮规划中暂不设置勘查规划区。

(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1.深化勘查合作。鼓励各种经济成分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地质找矿。投资方式为独资、多家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勘查、与省财政资金合作勘查等以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为主。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从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勘查实施、野外验收、报告编制、成果提交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

3.严格规范勘查行为。建立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严格查处无证勘探、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边探边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矿产资源勘查负面清单,对勘查工作投入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探矿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探矿权不得转让、变更和延续。

4.贯彻绿色勘查理念。在勘查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中,要贯彻落实绿色勘查理念,尽量选用生态友好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尽量避免或减少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调控

按照安阳市矿产资源规划对殷都区的要求,以及社会需求和殷都区矿产资源开采现状,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总量调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和谐、健康、稳步、有序的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实施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是对殷都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矿产:煤矿、铁矿、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重要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按矿种实行年度开采总量分类管理, 2021—2025年各类矿产资源开采量实施预期性总量控制,铁矿年开采量在35万吨左右;水泥用灰岩年开采量在200万吨左右;熔剂用灰岩年开采量在200万吨左右。

(二)矿产资源开发

为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划分了重点矿区。

煤:稳定殷都区煤炭产业在全市的领导地位。以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优化存量产能,推进绿色开采、安全集约生产,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精加工装备水平,配合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化工产业,推进煤化工行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打造全省重要的煤焦化、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

铁:打造千亿级精品钢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坚持绿色、减量、提质、增效发展,配合钢铁行业资源整合,攻关优特钢、高强度板材、高强度钢筋、优质线材、优质管材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热轧、冷轧、硅钢等系列产品和精密铸造、装配式建筑等下游产品,推动钢铁行业链式发展、集群发展、集约发展。

非金属:坚持优矿优用,统筹优质石灰岩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控制水泥用灰岩开发强度,优先保障熔剂用、钙粉用石灰岩需求,严格限制优质石灰岩用做普通建筑石料。支持水泥用灰岩资源优先向大型生产矿山配置,原则上不扩大产能。

1.规划分区

重点开采区划分原则。依据大中型矿产地和大中型矿山分布现状,结合拟出让采矿权情况,将大中型矿产地和大中型矿山集中分布的区域,对殷都区、我市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区域,划定为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划分。将殷都区煤炭、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大中型矿区集中分布区,划分为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管理政策措施重点开采区内加强统筹部署,优先出让采矿权,积极引导各类要素向重点开采区集聚。加强重点开采区的监督管理,促进区内矿产开采规模化、资源利用集约化。

2.开采规划区

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依据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引导采矿权有序投放。第二类矿产,依据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条件和勘查程度等,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要避让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区。明确区内矿业权投放数量、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

开采规划区块划分。本次规划设置开采区块2个。其中熔剂用灰岩矿1个,闪长岩矿1个。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政策。按照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出让采矿权,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开采主体,并符合本地采矿权总量控制和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新设采矿权投放要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确定的开采矿种。

新设采矿权,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对于本轮规划中涉及的开采规划区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要避让基本农田后再行签发采矿证。

(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相应矿山设计的要求。新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矿山开采技术条件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对于共伴生多种重要矿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方案要进行开采主矿种论证。

严格管控新设露天矿山采矿权。新建露天矿山必须符合已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部、省出台的关于露天矿山管理政策。禁止新设年产规模低于300万吨或者资源储量为小型的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禁止新设年产规模低于10万立方米或者资源储量为小型的饰面用石材矿山;禁止新建零星分散规模的露天矿山项目。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制定和完善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备注:1、大型、中型及小型为矿山占用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按原国土资源部 2000 424日发布国土资发[2000133号文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2、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 60 万吨/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 90 万吨/年;3、本《规划》发布实施前,已批复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采矿权且与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一致的,可按《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规定的有关准入要求执行。

调整矿山规模结构。加大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型矿山关闭力度,引导矿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进大型矿业集团建设,培育产业集群。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水平,到2025年,殷都区固体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六、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立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实现矿业绿色发展。

1.明确工作目标。新建矿山、技术改造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争取2025年前,生产中大中型矿山全部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2.推广绿色采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消除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提升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和清洁利用水平。

3.落实相关政策。制定激励约束措施,逐步落实激励政策,在用地、用矿、财税、金融等方面予以倾斜,对绿色矿山企业落实税收减免、信贷金融产品支持、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等相关优惠政策。

4.优化管理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完善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分配工作内容。强化督导检查,保证绿色矿山管理政策得到落实。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力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探索建立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全面实行三合一方案。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为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简称三合一方案)。生产矿山必须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进行相关活动,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

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监管。对超出适用年限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责令限期完成修编,实行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至少五年修编一次的日常化管理。完善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经费落实与使用、年度任务考核、工程质量认定等相关制度,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有责任主体的矿山应保尽保、应治尽治、不欠新帐。

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在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由矿山企业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矿山关闭前必须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三)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完善先进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的选矿方法、选矿流程和选矿设备。

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研究。开展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复杂难选冶矿、新类型矿、固体废弃物、尾矿及冶炼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与可利用性评价,为矿产资源的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循环利用提供依据。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及其综合经济价值。对石灰岩矿开采中的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煤矿开采中的高岭土等共伴生矿产,要综合开采,做到分类采矿,优质优用。

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矿山企业开展为提高三率而进行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发利用低品位矿,难选、难采、难利用矿,共伴生矿。充分回收利用残矿资源,并在回收残矿过程中,充分消耗无回收价值的选矿尾砂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开展低品位、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资源的调查工作,对暂不能综合开采或综合利用的矿产及含有用组分的尾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创新产品深加工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优势矿产、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降低初级矿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致力于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加强深、精、细加工及高科技含量矿产品的比重,提高非金属矿产在矿业经济中的比例。

七、规划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规划,履行好职责,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形成推进规划实施合力,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建立规划管理责任考核制。明细责任主体,协调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将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对规划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加强纵向、横向及内部协调。建立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分析规划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并作为对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规划实施评估调整

区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据区内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等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方案。对总量调控的矿种及年度指标实行计划管理,并以年报统计数据作为考核依据,超计划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

实施规划评估是调整或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总结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规划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影响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主要因素,研究提出规划调整和完善的政策建议。年度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报审批机关备案;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提出完善措施和规划调整、修订意见;规划期末,形成综合评估报告,为下一轮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三)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要履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职能,充实人员力量,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活动不符合规划的,应当及时纠正。要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监测、统计、分析。要建立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在注重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同时建立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建模等技术手段,有效加强规划重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监督管理,防范违规行为发生。

(四)规划管理信息化

以《规划》所涉及的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权区划等各种基础数据的基础上,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规划管理和执行水平。


对应解读:殷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