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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标  题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殷政办〔2023〕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09:56 来源:

殷政办20231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

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9日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

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10)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1)精神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对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反映渠道。对性质严重案例情况,实行点对点通报约谈。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委、商务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结合新产品开发设计情况,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认证。推动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一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质量技术服务结果通用互认。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加强公平贸易、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先进制造等领域的计量标准建设落实国家、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场监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编制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选择药品、餐饮、超(便利店)、烘焙、书店、旅馆、幼托、健身等行业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全流程管理和综合监管配套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审管联动衔接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发展改革委、场监管局、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清理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采购市场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严禁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全面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公共资源项目招标、投标、开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规范保证金收取,完善保证金监管制度,不得限制保证金缴纳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大幅压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金保证金退还时限。发展改革委、财政区市场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落实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逐步优化外资企业登记服务,有序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理。全面清理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落实全国统一的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持续扩大跨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1月底前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做好税务、社保等配套工作。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2底前完成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司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完善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减免政策。坚决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贯彻落实收费信息公示制度。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在营业场所和对外网站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更新。加强物流企业日常收费监管,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价格政策、违规收费问题强化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开展普通公路交通物流领域涉企额外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步伐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十)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扩大一件事覆盖范围,推动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记、招用工等高频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构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落实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实现全国互通互认。加快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材料等应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扩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范围2底前实现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区域、种类全覆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制度,优化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调查和勘探等评估流程,实现全开发区区域评估全覆盖。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分阶段整合各类测量测绘事项,推动统一测绘标准和成果形式,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发挥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实行联合办公、并联审批、交办督办,采用容缺办理”“告知承诺或出具承诺函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常态化开展项目推介和银企对接活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投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保障重点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措施,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和监督管理。2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互享,推动城区管理、园林、公安、交通、水利部门联合审批外线接入工程,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体旅局、生态环境殷都分金融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外贸+金融”“通关+物流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等服务。利用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申报、物流信息跟踪、争端解决等服务。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行非税收入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建成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推进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加快实行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提醒,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退库手续,全面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推行税费申报电子化、要素化,实现预填申报自动化,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2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财政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监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殷都分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2底前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实现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变“企业先报、政府再审”为“系统匹配、确定领取”。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积极推动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提供在线申请、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税务局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六)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等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市场主体风险高低,科学制定、合理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生态环境殷都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2底前编制有关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并动态调整。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在市场监管、城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制定执法监督计划,适时开展暗访,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殷都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细化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严厉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严厉打击恶意注册申请商标行为,依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强化对企业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的监管,用标企业要执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严格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法院、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二十)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完善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功能,健全制度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严格落实涉企政策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规范政策制发程序,密切监测实施情况。在制定和执行城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加强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生态环境殷都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2底前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对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严肃问责,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法院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归集营商环境类信息,及时依法查处各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区、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压实责任、建立台账、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宣传,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改革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1

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2月底前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2

1月底前实现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

1月底前

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1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措施。

1月底前

住房城乡建设局

4

2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

2月底前

住房城乡建设局

5

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1月底前

税务局

6

2月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

2月底前

税务局

7

2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

2月底前

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8

2月底前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2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9

1月底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

1月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10

2月底前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评估试点。

2月底前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殷都分局

11

2月底前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2月底前

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应解读:关于《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