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都里镇农产品综合开发产业园项目。
项目单位 :都里镇人民政府。
项目性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项目位于都里镇李珍村村东北靠近 030 乡道区域及古井村和好井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14584.10 ㎡,其中:李珍村村东北地块建筑面积84832.75 ㎡;古井村地块建筑面积 25022.15 ㎡;好井村地块建筑面积 4729.20 ㎡。包括厂房建筑面积 99114.90 ㎡(其中双层厂房建筑面积 28384.06 ㎡,三层厂房建筑面积 70730.84 ㎡),配套科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10500.00 ㎡,职工住宿用房 4729.20 ㎡,门卫房建筑面积 240 ㎡。项目区内同时配建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前期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经上报殷都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通过。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2年下达专项债券资金8500万元,已支付8400万元。
三、项目效益情况
(一)园区建成后,能够推动区域企业的发展。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进行规划和建设下,一是通过为入驻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来实现自身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二是通过扶持优势产品,创立品牌,提高附加值,带来经济发展和税收回报。
(二)园区建成后,能够对分散的工业资源进行了聚集,为园区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节约大量的工业资源。同时,园区还能够实现业务的规模化经营,充分发挥规模效应的作用,进而提高运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区域内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园区建成后,能够实现整合区域资源,降低运输和交易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强化“需求关联”“成本关联”和“外部规模经济效应”,增强经济集聚的向心力,逐步成为区域经济增长中心。
都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