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水库工程设计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中央直属水利工程岳城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由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岳城水库管理局实施完成。现就涉及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行政区域内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通告如下:
一、岳城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一)岳城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征地高程149.00m以下;
(二)岳城水库主坝管理范围为主坝下游高压线杆以外5米为界;
(三)岳城水库大副坝及1号副坝、2号副坝管理范围边界为沿大副坝林场外围墙至2号副坝与3号副坝交界处的丛峰公路外沿;
(四)3号副坝管理范围为大坝背水坡外丛峰路外沿。
管理范围边界均埋设有界桩。
二、岳城水库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一)岳城水库库区保护范围边界为159.18m(校核洪水位)以外100m;
(二)岳城水库主坝保护范围为管理边界以外300m;
(三)岳城水库副坝(包括大副坝、1号、2号、3号副坝)保护范围为管理边界以外200m。
以上高程均为大沽高程。
特此通告。
附件: 岳城水库管理范围边界桩坐标统计表(2000坐标系).docx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