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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7-09 11:47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安阳意万达冶金耐材有限公司(原安阳意万达冶金耐材商贸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阳县曲沟镇西曲沟村,土地证号:安阳县集用2015第11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阳意万达冶金耐材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9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