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安阳市殷都区甲骨文少儿学校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安阳市殷都区甲骨文少儿学校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殷都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殷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殷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殷都区民政局
地址:安阳市钢花路缔盛广场八楼811房间
电话:0372-5315603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决定撤销登记的安阳市殷都区甲骨文少儿学校等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安阳市殷都区甲骨文少儿学校 |
2 | 安阳市殷都区英才书画学校 |
3 | 安阳县安丰乡上天助育才学校 |
4 | 安阳市殷都区乐福佳幼儿园 |
5 | 安阳市殷都区丹辉语言表演培训班 |
6 | 安阳市殷都区孔雀艺术培训班 |
7 | 安阳县水冶镇主旋律培训艺术学校 |
8 | 安阳市殷都区科学星科普教育培训班 |
9 | 安阳市殷都区优朵艺术培训班 |
10 | 安阳市殷都区博大教育学校 |
11 | 安阳市殷都区红舞鞋舞蹈艺术学校 |
12 | 安阳市殷都区贝诺幼儿园 |
13 | 安阳市殷都区闫晓丽钢琴艺术学校 |
14 | 安阳市殷都区春蕾广电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
15 | 安阳县安丰乡歌歌幼儿园 |
16 | 安阳市殷都区七色阳光幼儿园 |
17 | 蒋村镇贝尔幼儿园 |
18 | 许家沟乡青草地幼儿园 |
19 | 安阳县大爱老年公寓 |
20 | 安阳市金融产业集聚区金融商会 |
21 | 安阳市殷都区易都文化联合会 |
22 | 安阳县青年艺术工作者联盟 |
23 | 安阳市殷都区消费者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