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人民政府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阳市全力“拼经济”,打赢十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我区建筑市场活力,推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建筑业做大、做优、做强,全面提升全区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起草依据
依据《河南省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豫建联办〔2020〕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安政〔2010〕5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区从事房屋、市政、园林绿化、公路水运、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及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的企业。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总共三部分,设置了18项政策措施,其中企业落户扶持政策5条,企业发展扶持政策10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政策3条。
(一)针对新企业落户的扶持政策
1、对新落户的总承包特级、双一级建筑企业和税收贡献特别大的企业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2、对新落户我区的总承包一级企业、总承包二级企业、总承包三级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三级企业的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3、对新落户我区的其他建筑类企业及相关企业给与一定的资金扶持。
4、对在我区建筑业招商引资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给与一定扶持。
5、对新落户的企业,能够及时入库纳统,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二)辖区注册企业的扶持政策
1、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在区域外开展的业务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2、鼓励企业争先创优。辖区建筑企业荣获“鲁班奖”、“中州杯”等国家、省行业最高奖的给予资金扶持。
3、加速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强数字建造技术应用。
4、加大企业资质升级扶持力度。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资质、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5、引导鼓励、督促和帮助建筑企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6、推进建筑企业总部基地建设,对税收贡献和产值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与一定的办公用房补贴。
7、鼓励乡(镇)街道盘活辖区招商楼宇,或者开展“飞地”招商。
8、支持本地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区域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鼓励项目总承包单位优先选择本区信用良好的建筑企业进行合法分包。
9、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建筑企业或企业管理人员,区政府给与奖励和表彰。
10、鼓励企业提升经济总量、开拓外地市场。对依法纳税的建筑业企业,年度内总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三)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加强企业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建筑企业法务工作水平,打造建筑企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2、推进银企对接,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问题。
3、加强对乡(镇)街道招商引资的考核力度。
四、《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进一步明确执行政策的具体细节和程序,保障政策更好落地,为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相关文件:殷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