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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1 17:42 来源:殷都区环保局

殷政办〔202250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殷都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殷都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殷都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期间,殷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河流水质改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京广铁路桥、双全水库2个地表水控制断面均由2015年的Ⅳ类水质改善为Ⅲ类。为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生态环境支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十四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难得的机遇。“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之一,更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殷都区按照生态环境部总体部署、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和安阳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坚持把保护水生态环境提升到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牢牢抓紧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突出环境问题、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主题主线,深入分析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症结,大力探索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的保护模式,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战役、全面启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按照《河南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及《安阳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了《殷都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指导殷都区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开启水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十三五”期间,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水环境质量目标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强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顶层设计。殷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殷都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水工作部,主要领导坚持高位推动、以上率下,多次开展现场调研,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坚持不懈推进污染治理,从2017年开始,每年初制定《殷都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和市里的考核要求,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环境质量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格环保目标管理,采取定量考核的方式,年初签订、季度督查、年底排名,对未完成任务的,取消评先资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发扬真抓实干,全力推动任务落实。“十三五”期间,殷都区实施了一批重点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成了规模2000吨/日的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高了企业污水的处理率;组织实施水冶镇污水管网完善方案,提高了水冶首创污水处理厂收水率;完成了珠泉河水生态暨水冶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安阳河系统治理工程(彰武水库至西湖闸段)、河南安阳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修建项目,使得珠泉河、安阳河殷都区段、漳河湿地公园等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跃进渠技术提升改造及铜冶煤化工园区供水项目、安阳河支沟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完工,已具备引水条件,通水后将实现“水源置换”,节约地下水资源;2个市级水源地(四水厂、五水厂)和4个乡级水源地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完成了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完成了城区安丰沟、五道沟、御路沟、铁西排洪沟、万金总干渠、大明渠、还水渠7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完成47个村的整治任务;强化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对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取缔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促进殷都区水环境质量逐年得到改善。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殷都区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安阳河京广铁路桥、粉红江双全水库出水口2个考核断面水质由“十二五”末的Ⅳ类改善到Ⅲ类。通过截流治污、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等系统治理,殷都区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管理基本到位,无问题反弹和水体黑臭现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平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殷都区污水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存贮设施配套率均为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80%以上。殷都区已初步建立了监测数据研判分析和监管机制,每月一次对2个市控和4个区控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并对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新增15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主要监测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水质指标,强化了对企业外排废水的监管;加强对城镇和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查处多起涉水违法案件。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持续存在。随着殷都区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和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必将带来用水需求和废水排放量的刚性增加,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改善的压力矛盾将更加突出。

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经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几年的努力,殷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逐年好转,粉红江双全水库断面由2015年Ⅳ类提升至2020Ⅲ类水质,安阳河京广铁路桥断面由2015年Ⅳ类提升至2020Ⅲ类水质,ⅠⅢ类水质比例显著增加,市控责任目标断面全部达到目标要求。但从2020年逐月水质数据来看,粉红江双全水库断面和安阳河京广铁路桥断面均不能稳定达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总磷、氟化物等,其中双全水库断面9月超标,集中在汛期,京广铁路桥断面911月超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污染形势依然存在。另外3个城市排名断面中,还水渠书香庭院年均水质氟化物超标、万金渠大西门和铁西排洪沟巴黎春天个别月份氟化物超标。

水资源匮乏,河流几乎无天然径流,枯水期长,生态流量极小,河流自净能力差。殷都区地处半湿润半干旱区域,水资源较少,水系水量小。2020年,殷都区水资源总量是0.9210亿立方米,人均146立方米,远远低于国际公认人均500立方米水资源量极度缺水地区的临界值。殷都区水资源分布时空不均,年际变化大,降水一般多集中在7、8、9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根据现场调研情况,主要河流枯水期径流量小,粉红江、金线河、珠泉河存在不同程度断流。

水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率为35.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虽然湿地公园已成立了管理机构,陆续开展了规范性建设,但湿地率仍较低,湿地保护、生态修复配套项目较少。根据相关资料,中、东部地区河道内水源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为干扰因素多,河岸、河道作为自然环境,频频被人为侵占,水质波动性较大,河流水系连通性和完整性受损,使湿地生态环境调节功能严重受损。另根据相关调查资料,殷都区原生鱼类32种,隶属5目10科29属,其中鲤形目20种,鲈形目5种,鲇形目4种,鲑形目2种,合鳃目1种,但唇䱻、银鮈等历史有记载的13种鱼类未捕到,多数河流水生生物群落较为单一化。

水环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殷都区水环境风险源企业涉及化工(含煤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另分布有大量的加油站、加气站、输油管线等风险源,1个集中式垃圾处理厂,殷都区工业、生活污染源最终全部汇入安阳河和粉红江,安阳河和粉红江水体环境风险较大。此外,安阳河京广铁路桥断面是殷都区出境断面,代表了安阳河殷都区段的整体水质状况,水质波动不稳定,且水资源补给不足,易引发水污染事件,水环境风险防范有压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水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殷都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推动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力争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美丽河湖景象,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完成。

第一节 基本原则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整体考虑河流和水库,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

——突出重点,量化目标。以安阳河及其支流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衔接水质断面考核任务,提出“十四五”期间切实可行的具体量化目标。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客观分析殷都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安阳河流域殷都区段资源禀赋特点,系统设计针对性任务措施。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充分衔接国家、省级、市级规划相关要求,规划任务措施衔接区水利、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加强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的协调性,强化部门联动,突出区域协同,融合城乡一体,真正落实“三水统筹”,工程项目与乡(镇)街道进行多轮次对接,确保项目落地可行。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2025年,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境内2个市控断面水稳定达到Ⅲ类;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安阳河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水生态修复工作初见成效,安阳河水冶镇—金线河段缓冲带逐步修复。

展望2035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殷都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生态功能逐渐恢复,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持续满足人民群众的对优质水生态产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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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全力打造良好水生态公共产品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统筹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梯次深化黑臭水体整治,推动重点河湖治理与保护,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多措并举全力打造良好水生态公共产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殷都区段)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化水质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推进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和环保执法人员全方位的监控等方式实施监管,及时发现新问题并开展整治。协助上级做好保护区范围内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输水干渠水质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整治。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问题排查整治,对保护区内存在养殖、旅游等点源污染的水源地,实施水源保护区内养殖业整治、建筑和人口外迁等措施提高二级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面源污染对水源地保护区存在较大影响的,严格控制使用化肥及农药,并制定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迁出方案,逐步实施;定期巡查并更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破损的标识、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稳步推进(镇)街道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开展(镇)街道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排查,规范标志设施,健全保护区警示隔离设施;组织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保护范围(区)划定、规范化建设,以及日常水质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本底状况,合理确定水源地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到2025年,全面完成(镇)街道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定期开展乡(镇)街道级及“千吨万人”水源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节 梯次深化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建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深入排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切实保障城镇生活、工业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河流溢流污染控制,防止返黑返臭。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系统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等污染,实施分级管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优先治理国家和省监管的黑臭水体,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落实污染治理属地责任,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机制,逐步消除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2025年底,国家监管的乡(镇)街道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

第三节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推动美丽河湖创建。推动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和市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建促治,努力打造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努力珠泉河等河湖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以美丽的河湖生态空间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和美丽田园,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美好愿景。

加强美丽河湖监管。严格水域岸线、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升水生态品质。强化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


第四章  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系统推进城镇污染治理能力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与升级转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持续促进水环境治理。

第一节 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能力

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新建城区,加快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具备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重点推进曲沟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建制镇、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污水配套管网,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加快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以及沿河截污管网截流井、合流制排水口的改造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城镇新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推进水冶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实现管网全覆盖。新建城区的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重点推进水冶镇镇区15.32公里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2025,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加强对在建、新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引导,贯彻“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小区等多方面、多类型的海绵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将更多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按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压减污泥填埋规模,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二节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生态环境管理框架,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加快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加快涉水企业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实施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城市建成区高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和敏感区域、水污染严重地区高污染企业布局优化,加快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工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筛查,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高能耗、重污染、低产出、技术落后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开展强制性淘汰,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焦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全流程的清洁生产改造或者清洁化改造,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能耗”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化工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重点推进安阳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建设。

强化开发区污染管控。全面推进开发区水资源循环系统升级改造,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实施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现“扩容减污”。全面推进开发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杜绝企业偷排、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现象。严格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完善现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新建、扩建开发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底,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基本实现“零”直排。

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废水直排水体企业的监管和监督性监测,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开展化工、钢铁、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

第三节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推进殷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实施,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村庄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善其污水收集管网,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的衔接,鼓励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科学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健全设施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评估和分类整治提升,逐步提高现有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4%。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全量收集、发酵制肥、液体粪肥机械化还田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构建“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行”的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粪污治理模式。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化肥使用总量较2020年保持零增长或负增长。

第四节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推动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全面落实“查、测、溯、治”四项要求,梳理问题类型,分类提出整治措施,精心组织、精准施治,从严管控入河排污口。对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限期拆除封堵;对合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实施规范化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规范设置标识牌,安装一体化水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2025年,完成全区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


第五章  着力保障恢复河湖生态用水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湖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区域再生循环利用、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等为重点保障恢复河湖生态用水,统筹保护水质、水量和水生态,有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改善。

第一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落实水资源总体配置,控制超计划用水,对规模以上取水口全面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的管控,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与动态滚动评价机制。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在水资源论证、与取用水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增加节水评价内容。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节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窄短畦(沟)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589。大力提升工业节水效率,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到2025年,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合理引导城镇规模,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计划用水管理,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从严控制洗浴、游泳馆、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城镇居民节水意识。

第二节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加快推动农业、工业、城镇污水循环利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在钢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推动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合理布局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实施以需定供、分质用水,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的同时,通过逐段补水的方式将再生水作为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到2025年,建成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推进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输配设施和循环利用工程。优先解决已建成管网输配能力不足问题,完善再生水提升泵站建设管网的规划与建设纳入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一并实施在再生水管网系统建设基础上,依据实际需要搭配终端设施和水车运输,积极构建再生水调储设施,增强对再生水的调配能力。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处理达标后的水体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

第三节 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对河流、湖泊、湿地、河漫滩实施一体化管理,将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配置统一管理,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河道外用水,逐步退还被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用水。着力优化河流生态用水配置,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充分利用丰水期南水北调退水,最大限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减少断流时段,努力实现恢复有水。

实施河流生态流量调度。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与管理保障,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和生态安全,建设水系连通工程。建立生态流量改善长效机制,配合市级做好闸坝联合调度,对全区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确定生态流量,采取生态补水等综合措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第六章  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在水环境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生态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湿地保护恢复与建设,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积极践行“人水和谐”理念。

第一节 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

开展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河流生态系统受损情况,采取控源截污、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生态清淤等综合性治理措施,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原有的自我调节功能。重点推进安阳市殷都区洹河(水冶镇-金线河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要求,对殷都区河湖缓冲带开展摸底调查,开展缓冲带现状评估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逐步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重要敏感水体及富营养化湖库生态缓冲带除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科学研究活动外,禁止其他可能对保护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大规模生产、建设活动。逐步开展河湖缓冲带建设,优先推进安阳河(水冶镇-金线河段)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

第二节 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

加强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开展湿地补水,解决“湿地不湿”问题,恢复退化湿地;加强湿地水质保护和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维持湿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落实《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力提升河南安阳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干扰,因地制宜精准化修复。

强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结合区域地理特征,根据污水处理厂水水质、支流入干流口水质,因地制宜推进重点河流关键节点人工湿地污水净化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重点入河排污口下游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推进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大、生态环境较差及水质改善难度大的重要支流河口或水生态敏感区上游等区域设计人工湿地工程。

第三节 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科学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开展重要水体生态健康状况评价工作。完善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敏感区域的水生态监测工作,优化监测点位、完善监测因子,并对漳河水生态健康状况试点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建立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监测体系。

第七章  有效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

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以加强风险设施建设、推进环境风险预警防控、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为主要手段,有效提升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一节 加强风险设施建设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精细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电子电镀涉危涉重企业为重点,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局,强化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合理布局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到2025年,城市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以化工园区为重点,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础上,加强园区内工业废水的分类分质处理和监控,有效去除特征风险因子;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毒性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工业园区开展设施、队伍、物资一体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综合试点示范。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等污染源的地表地下协同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

第二节 推进环境风险预警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和农灌引水口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开列风险源清单。以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工业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强全过程风险管控,对重点河流、湖库开展底泥、滩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到2025年底前,配合市级完成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建立。

强化监控预警体系建设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完成殷都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重点流域上下游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

严格汛期环境风险防控加大河流水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考核断面周边环境,清理河面漂浮物、河内繁生水草及河流两岸垃圾等杂物,确保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面排查闸前、沟渠、坑塘等所有水体,以及雨水管网积存的污水,防止汛期进入河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河流水质情况,科学、合理调控闸前蓄水量和下泄流量,避免出现污水聚集闸前或闸前超标污水集中下泄。加强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涉水排污企业和沿河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严防排污单位利用汛期直排、偷排超标污水,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对重点污染源、出境河流断面、重要敏感河段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启动预警。

第三节 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河流上下游政府按照自主协商、责任明晰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全面建立跨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跨界河流等区域物资储备,健全多层级、网络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强化环境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


第八章  建设现代化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水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治理制度、监测监管能力、治理市场体系、治理责任体系等方面发力,为水生态环境的治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第一节 健全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并健全领导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规划实施力度。

完善评价考核与绩效管理。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内容纳入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范围,对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情况、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等提出的环境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动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压实深化河(湖)长制。进一步落实深化河长湖长责任,将水生态管理与水生态空间管控、水域岸线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统一起来,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向城乡黑臭水体拓展。细化河湖长工作制度,提出水生态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水体水质、水生态效益等指标形成考核体系,将水生态评价考核体系纳入河湖长考核中。

落实水环境联防联控制度。以河(湖)长制为依托,实现以河湖为控制单元的水环境治理制度,以加强河湖上下游、左右岸、水域陆域水环境治理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机制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打破部门界限、行政区界限,形成治水合力。

完善排污许可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实施“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发挥排污许可制对企业生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形成对工业企业的“证前-证中-证后”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检查力度和违法处罚力度,结合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保护检查,排查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依法查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节 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提升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对日供水规模超过10万m3(含)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日供水规模超过5万m3(含)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在取水口安装视频监控,开展预警监控。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已有断面自动监测能力,提升水质预警预测能力,为精准治水提供有力支撑。形成以自动站监测为主的水质预警预报体系。

强化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扩大监控覆盖范围,探索开展涉水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进、排水量动态监控。

逐步建立农村水环境监测体系推动地表水环境监测逐步向乡村延伸,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加强对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完善并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创新水环境治理模式。开展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企业污水排放按水量、浓度实施差别化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对积极减排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建立主动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建立资源税价格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对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给予费用补助。鼓励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和投资回报机制,充分运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对生态环境领域PPP项目给予倾斜支持,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第四节 落实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构建政策制度链。以打通企业环境数据信息为抓手,打通各类信息和数据,强化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环境信用评价和管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许可等各项制度间的无缝衔接,形成企业监管制度链条。

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开展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活动,出台激励政策,增强企业治污内生动力。

完善环境信用体系。排污企业要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相关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公开。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九章  突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第一节 安阳河

推进污染减排。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能力,重点推进曲沟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等区域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加快建设水冶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实施水冶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深化安阳河沿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有序实现印染企业退城入园,强力推进安阳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加强对废水直排企业的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强化农村农业污染治理,推进安阳河沿线乡(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入河或入雨水管网。

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将岳城水库、双全水库和南水北调等作为安阳河生态调水水源地,努力协调,充分利用现有的漳南干渠、南水北调中线等水利工程,通过调节西湖闸等闸坝,积极配合对安阳河进行生态补水;持续推进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逐年提升再生水利用量。

对安阳河及主要支沟进行综合整治。以安阳河段小沟小汊为治理重点,实施殷都区洹河(水冶镇-金线河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安阳市安阳河系统治理工程(西湖闸至殷墟博物苑段)、殷都区安丰沟和五道沟综合整治工程,采用垃圾清理、底泥疏浚、河道整治、生态补水、湿地净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乡(镇)街道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流域内开展四水厂大坡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5眼井)、五水厂郭王度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环境状况评估。强化对珍珠泉的饮水安全保护,进一步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农村等所有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并开展问题整治,同时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等规范化建设工作。

                              专栏2  安阳河重点工程

1)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曲沟镇污水处理厂、水冶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2)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安阳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建设。

3)对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推进安阳市殷都区洹河(水冶镇-金线河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安阳市安阳河系统治理工程(西湖闸至殷墟博物苑段)、殷都区安丰沟和五道沟综合整治工程。

 

第二节 粉红江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依托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对粉红江沿途规划保留村,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实现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加快产业园区配套治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产业园区的建成区域管网全配套,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废水未达到集中处理要求的,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

强化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管管理所有企业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并符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管涉水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机制,维护覆盖省、市、区各级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企业的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

推进河流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对现有的河湖自然湿地加强监管,以自然保育和恢复为主,以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兼顾湿地的科普教育、景观休闲、生态观光旅游等活动,通过污染治理、人工辅助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打造自然和谐的湿地生态景观。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是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工程,层层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各级部门推进本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清单。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要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共同抓好各项工作。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建立企业污水排放按水量、浓度实施差别化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新形势下,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评估。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水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储备机制。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水生态环境基础科学研究,系统推进流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开展科技创新与能力建设。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与布局优化、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等,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大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提升解决生态环境实际问题的水平,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在水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四节 加强监督管理

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并严格执行水生态状况和生态流量监测、流域上下游协作、防治黑臭水体反弹、水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水环境协同保护机制、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的长效机制,加强排污口规范化信息化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水生态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第五节 鼓励公众参与

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建立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开水质达标状况、跨地区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重要水生态功能区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重点企业应当公开废水外排口位置、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拓宽环保监督渠道,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微博微信、网络等举报通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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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郭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