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4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4号)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3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三、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变更申请表;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收费标准:无
实施主体:殷都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5315640
责任编辑:张文文